如果我們不曾相遇!
星期四,結束了一個禮拜的課,我趕著回高雄的家。
原本,四點五十分下課,要趕五點三十三分的火車時間已經很緊迫了,那個豬頭徐聖文還耽誤本姑娘的青春,結結巴巴講了半天,結果隻是彆人送了他一束花和一盒金莎巧克力,他對花粉過敏,也不吃巧克力,所以轉送給我。
媽的,一點小事扯半天,男孩子這麼不乾不脆,我差點一拳扁過去,要是害我坐不到車,他就死定了!
寧夏看到那束花,表情曖昧兮兮地直笑。
她一直覺得徐聖文暗戀我,隻不過靦腆男羞於表白。關於這一點,我不表任何意見,至少他沒對我表示過什麼,隻不過是比較照顧我們的學長罷了,他哪回送來的消夜,寧夏和靖陽沒份?
果然,一路狂飆到屏東火車站,錯過了班車,路上為了護住那束花,幾次還差點撞到安全島。
等了半天,電軌車又給我誤點再誤點,眼看天色已晚,世上又剛好有這麼該死的巧合,我手機在踏進月台的那一秒沒電。想到家人還在等我吃飯,我瞥了眼手中的電軌車票,也沒想那麼多,直接跳進最近一班的火車——(姐姐是萬不得已,絕非存心逃票,小朋友千萬彆亂學。)
車上人很多,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明明是非假日,害我手裡抱著那束礙事的玫瑰,右手提著家中阿娘指定要買的四盒生水餃,肩上再背著姑娘我的隨身家當,隨著火車顛顛晃晃,搖得我頭都快昏了,數度踩到旁人的腳,遭來好幾個白眼。
晃了約莫三分鐘,在我預估撐不了多久就會跌得狗吃屎時,旁邊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
“小姐,我看你站得那麼辛苦,要不要到後麵去坐?我旁邊位子的人剛剛下車了。”
我回頭,看到的是一個年約四五十歲的婦人,警戒心稍稍降下。起碼不是無聊的搭訕分子。
“好啊。”再站下去,我的淑女形象早晚會跌得一乾二淨,我兩隻腳已經包得很精彩了,真的不需要再錦上添花一番。
一路上,我們聊了些話題,包括就讀的學校啦、科係啦、家住哪裡等等。直到火車在高雄靠站,我下車時,她突然冒出一句“老實告訴你啦,其實剛剛我旁邊的座位是有人的。”
“咦?”換月台轉車的我頓住腳,“怎麼會?”
“是一個帥帥的少年家,他很好心,看你撞來撞去,叫我過去這樣跟你說的。”
真的嗎?
原來這世上還有這樣為善不欲人知的好心人啊?
老實說,心裡有點小小感動了下。
“在那邊、在那邊,看到沒有?就是他啦,帥帥的那個……”婦人興衝衝地指給我看,我順著她說的方向往人群看去,他正好轉身走出月台。
隻是瞬間的驚鴻一瞥,但是我發誓,我真的見過他,感覺很眼熟啊……
回家後把這件事告訴小弟,問他“如果是你,會讓座嗎?”
“要看她漂不漂亮。”
“如果是我呢?”
“我會繼續睡死,當成沒看到。”
我就知道!
色狼!現實的色狼!而且是現實又不懂得欣賞的色狼!
我當場賞他一個飛天抱枕,“喂,我那麼糟糕哦?”
“坦白講,真的有點礙眼。”在我拿起腳上的拖鞋時,他急忙又補上一句“那是我個人的審美觀啦,起碼你騙得到一束花,還有人肯讓座給你,可見彆人看起來還沒那麼礙眼……”嘴裡咿咿唔唔吃著我的金莎巧克力,聲音愈來愈小。“雖然我懷疑那是同情票……”
……
算了,不想跟他講,免得氣死自己。
那個禮拜,與我感情最好的表妹開了個小刀,在醫院度過,我正好借花獻佛,將那束花送到病房給她。
表妹感動歸感動,嘴裡還念著“神經哦,乾嗎浪費錢……”
我發誓,我真的看到她要笑不笑的表情。
直到現在,我親愛的表妹都還沉醉在她的感動中,不知道真相。
回到學校,知道這件事的寧夏,直罵我不解風情。
對不起,我處女座的,很實際,隻知道什麼叫經濟效益,不懂什麼叫浪漫啦。花留在家裡沒有用處,探病送人還可美化病房耶,比起不切實際的浪漫,這樣實際多了,不是嗎?
寧夏聽完,直接裝死癱在床上,一副完全被我打敗的表情——雖然我一點都不覺得我分析得有錯。
“算了算了,你沒救了。我隻要求你,彆讓徐聖文知道,他的玻璃心會碎得撿不完。”
“拜托,人家學長才沒那麼小氣咧。”反正也是人家送他的,他送給我就是我的了,才不會和我計較這些雞毛蒜皮的事。
“不和你扯了啦,我要去看腳傷,你要不要去?”
“不要,豬頭王會來載我。”她依然賴在床上裝死,我隻好披上外套,千山我獨行。
天氣很冷,套句我家小弟的強調用詞“真他媽冷得乾乾叫。”但我是淑女,淑女是不說臟話的,這句話隻能吞回肚子裡,抖著幾乎握不住摩托車手把的雙手,惟一的任務隻求不要kiss安全島。
在我停好車,進診所前,心裡都還在默念上個禮拜發的狠誓——我再也不要指定那個推拿師,我再也不要指定那個推拿師……
“小姐,掛號。”我不會選那個推拿師,絕對不會……
坐在等候看診的長椅,我呆呆瞪著手中的看診單。
原來他叫李柏琛啊……
“請問有要特彆指定哪個推拿師嗎?”
“上次那個。”
“李醫師啊,那你可能要等一下哦!”
“沒關係。”
……
我明明不是要說這個的,一定是天氣太冷的關係,把我腦袋都凍糊塗了,一定是!
五分鐘,十分鐘,二十分鐘,半小時……
就在我快睡著時——
“沈靜雨!”
“啊!老師,什麼——”不對,這不是課堂!
一抬頭,就看到一張要笑不笑的臉孔,“上課很累哦?”
……丟臉、丟臉、好丟臉!
我怎麼能解釋,昨天熬夜看書到三點半,早上不小心打瞌睡被行銷老頭叫起來問問題,那是本能反應啊……
“不好意思讓你久等了,進來吧!”
從頭到尾,我頭都抬不起來。為什麼在他麵前,我老是會做一些丟人現眼的行為呢?形象全沒了……(雖然平時也不見得多有形象啦)如果可以殺人滅口,我想我第一個想宰掉的人一定是他。
“今天有好一點了嗎?這裡會不會痛?那這樣呢……”
我埋頭嗯嗯啊啊的,暫時沒臉抬頭見客。
“你今天很安靜哦!說實在話,我還是比較習慣你的慘叫聲。”
夠了哦,你一定要這樣虧我嗎?
我抬頭正要反駁……咦咦咦?這人好生眼熟啊……
對不起,我這人是出了名的眼拙,除非你讓我見五次以上,那張臉在我的記憶庫中才會有具體資料,而目前,我正在數據庫中搜尋……
“很好,每根筋骨都乖乖待在該待的地方,你終於改掉愛穿高跟鞋的——”
“啊啊啊——”一陣痛覺打斷了我的思考。
他停下動作,奇怪地看了下按在我腳上的手,“這力道會太重嗎?”
我說不出話,隻是拚命點頭。
他看了下,試探地又按了按。
“哇——”整條筋從膝蓋痛麻到大腿!
“你還穿高跟鞋?”
“不是啦……我那天去醫院探病,不小心又跌倒了……”愈說愈小聲。而且還是在護理站,眾目睽睽地跌倒。
他張著嘴瞪了我三秒——“被你打敗了!”
“就說我穿球鞋容易跌倒嘛,都沒人相信我……”好委屈哦……
“……算了,趴下吧!”
咦?他也有從後麵來的習慣哦?
對方畢竟不是呂姐,我還沒那麼白癡,在一個大男人麵前口沒遮攔。
接下來的畫麵,不需要再重述了吧?
我隻記得,那過程簡直生不如死,甚至懷疑為什麼沒有人誤以為這裡發生凶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