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此行北上正是與袁商談國事,袁大可以先“聽其言,觀其行”。
國民黨當時已經選舉獲勝,宋教仁死了,依然會有國民黨的代表來做總理的,換一個火爆的黃興來不是更難擺平?袁難道想不到這一點?
以當時國民黨在國會的得票率,還不能肯定宋教仁一定能夠組閣,也就不存在誰怕誰、非要殺誰的問題。
在者說,袁世凱是憑著手中的北洋軍,憑著實力問鼎最高權力的,能輕易通過民主的方式交出權力嗎?對所謂的議會道路,政黨政治會當回事嗎?要知道,從取消帝製到相對成熟的民主共和,肯定要有很長的路要走。在當時的條件下,通過民主的方式取得政權多半是天真地幻想。
何況當時跨黨人士比比皆是。引退後的伍廷芳,就被先後拉入十一個黨。國民黨議員的組成也是“什麼人都有”。到關鍵時刻伍廷芳式的議員會投哪個黨的票?
宋教仁雖然公開競爭總理,但一直明確主張總統要選袁世凱。而宋死後,國民黨內還有孫中山、黃興這樣威望遠高於宋的領袖。
憤怒的國民黨在國會占有多數,在正式總統選舉中把袁從總統寶座上拉下來是極有可能的。
而且國民黨當時確實有這樣的計劃,即所謂“法律倒袁”。
所以袁世凱在宋案後非常恐慌,對人說“這是怎麼好!國民黨失去了宋遯初,少了一個大主腦,以後越難說話!”
考慮到激怒國會的嚴重後果,袁世凱完全沒有必要為相對次要的內閣問題冒險刺宋。??根據現有證據,袁世凱對刺宋是否知情隻能存疑。但是根據對民初政局的分析,刺宋並不符合袁世凱的利益,很難設想袁世凱會有這樣鹵莽的舉動。
僅憑函電就認定趙秉鈞是謀殺主犯嗎?他承認主使應桂馨與洪述祖圖謀陷害宋教仁名聲一事,但“絕無謀殺之意”。
趙秉鈞發給應桂馨的密碼本包含了公務成分,如果憑著這一條,不經偵查審訊,僅僅根據應、洪往來函電便將趙秉鈞“指為主謀暗殺之要犯”,確實是“實非法理之憑”。
事後不久,趙秉鈞給上海地方檢察廳一封公開信為自己辯護說“程都督、應民政長宣布宋案證據,其涉及秉鈞者,惟手書兩件,然一為發給密碼,一為請領津貼,均屬因公”。
而且按照趙宋二人的交情與利害來說,趙秉鈞殺宋說也顯得可疑。
趙秉鈞曾在北京《新紀元報》上發表談話,說他在唐紹儀內閣期間和宋既是同僚,又是至友。宋住在西直門外的農事實驗場,離城十裡,有時天晚無法出城,宋總是住在他家,彼此無話不談。宋離京南下時,欠了五千多元的債,都是他替宋還的。
法庭呈現的“密電”中並不能得出趙參與並讚成殺宋密謀的結論。因為所有密電、信件中最惡毒的字眼是“毀宋”,而“毀宋”不一定就是殺宋,有證據證明之前應桂馨已經搜集了一些試圖詆毀宋教仁名譽的黑材料。
主犯應桂馨此人應是個兩麵間諜角色。趙秉鈞曾自辯說我隻和他有“書信往來”,他卻幫黃興將私存公債六十萬轉抵義豐銀行私存,趙質問“書信往來與銀錢往來孰輕孰重。”
證據顯示,趙秉鈞確實涉嫌,但僅以“宋要來做總理,我往哪擱”這種理由去推論,幾乎無說服力。
民國初年,各種製度極其混亂,各種官職也是走馬燈似地輪換,僅半年多就換了三個總理。
趙秉鈞出任總理,孫中山和黃興是讚同的。當時有個人選是國民黨的沈秉堃,黃與國民黨員們商議,多數人不服沈,而那時,趙秉鈞已加入國民黨。
在國事未定、國會未開、憲法未定的情形下,總理之職是很虛的。今天你做,明天可能他做,為此殺人,怎麼能殺得過來。
宋教仁遇刺後,因為輿論反應很大,趙秉鈞馬上就辭去了總理職務。可見其對這個總理職務,並非如有些人想象那樣地貪戀。
趙秉鈞的結局辭去了總理職務後被袁世凱任命直隸都督,一九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在天津督署死於中風,即今所謂腦溢血,“厥逆撲地”而亡。
上海《申報》當時曾報道“總統府得電,都督趙秉鈞今早八時痰厥,十二時死。”
從以上可以看出,趙秉鈞確實沒有必要殺宋。
最後看一下陳其美,當時上海是陳其美勢力的大本營,宋案從刺殺到審判都發生此處。和以往刺殺案懸而未破相反的是,刺宋案的破獲卻是出乎意料的順利,幾乎要用難以置信來形容。加之凶手武士英在監獄之死看似蹊蹺,似乎也與陳其美有關。
當時看守武士英的滬軍六十一團,是國民黨人黃郛的部隊。而陳其美、黃郛和蔣介石是拜把子兄弟。這一切不禁使人開始懷疑上了陳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