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元洪隻好找自己手下人開了個密會,把一些事交待一下,萬般無奈踏上了進京的路。當時想著,是去北京待幾天就能回來,想不到他人還沒到北京,段祺瑞署理湖北都督的任命就公告天下了。
到京後,被袁世凱敬為上賓,接待規格之高比接待有過之而無不及。
是菩薩總得供起來,供奉的地方也特彆的講究,光緒皇帝待了好多年的地方,——瀛台。
黎元洪也不能不識抬舉,於十二月二十九日,十分不請願的辭去湖北都督的職務。
當日,袁世凱對此大加讚揚“偉業豐功,彪炳寰宇”,不知是真是假的說“聽夕握談,快傾心膈……每念在莒之艱,轍有微管之歎。……嗣後凡大事所關,務望遇事指陳,以匡不逮。”
不管袁世凱說得有多動聽,反正黎元洪這尊菩薩,被敬而遠之而束之高閣了。
就一個副總統,總應該分管些什麼事,或分管一個或幾個部門吧?好像沒有,看來是和袁世凱一樣抓全麵,隻是什麼事都不用管。
為了對南方加強控製,袁世凱部署楊善德率第四師駐紮鬆江,伍祥禎率三十九混成旅守在長沙,曹坤率率第三師扼據嶽州。
這些精銳之師,和袁世凱任命的都督相配合,北洋軍的勢力範圍終於從北方,擴大到了南方。
正式的大總統當上了,萬裡江山也已成一統,袁世凱現在要對“臨時約法”動刀了。
這個約法,一開始出台時,袁世凱沒當回事。那個時候,他當回事也沒用,因為參議院在南京,掌握在南京手裡。
再說了,做事情總得分個先後順序和輕重緩急。
為了得到大總統的位置,為了防止節外生枝,比“臨時約法”更苛刻的條件他也隻能接受。
一段時間以來,他多次聽人說,共和製度下有總統製和內閣製。總統製是總統大權在握,內閣製則權力在內閣,總統形同虛設。
他還知道了,孫中山當臨時大總統時,實行的是總統製,論到他的時候,就變成了內閣製。
原來,這“臨時約法”是專門給他製訂的。是專門約束他的。每每想到這一層,袁世凱就火冒三丈。
原來這幫家夥一開始就沒安好心。怪不得自己處處受限,怪不得這麼不舒服。
他原來的想法是,這法你們願意怎麼定就怎麼定。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不執行就完了嗎!反正自己是總統,反正自己說了算。
可是,實踐起來,還真不是那麼回事。自己不拿這“臨時約法”當回事,有人當回事呀!而且,還動不動拿出來和他說事。拿出來找他的毛病,是這也不對,那也不對。
在袁世凱看來,真要是規規矩矩的執行“臨時約法”,他這個總統就沒法乾了。辛辛苦苦,挖空心思搞到手的大總統位置,如果是這麼個東西,他是無論如何不能接受的。
臨時總統時他可以忍,現在他是正式的了,不能再忍了。如何取消讓他袁世凱深惡痛絕的“臨時約法”呢?袁世凱首先的想法是製訂正式的憲法,來取代“臨時約法”。
由二院選出的憲法起草委員在七月初就已產生,憲法的起草工作,也一直在籌備之中,隻是常常被打斷。
比如,為了讓袁世凱在雙十節前登上大總統的寶座,他們就得突擊製訂總統選舉法。
現在,這個委員會總算可以安下心來起草民國憲法了。
對憲法起草,袁世凱最看重的,就是解除“限製”。
有記載,早在??一九一二年十一月他就說過“將來憲法,關係國家根本大法,所有編製憲法之人,應對於行政一方麵格外注意,切不可再加《約法》種種之規定,限製個人,貽誤國事。”
在一九一三年三月又強調“將來憲法之所規定,……如若束縛太甚,必至一事不能著手。國內之統一不固,安能對外竟爭乎!故一言及此,即令正式選舉乃屬於吾,亦當視憲法之所規定以為進退。”
時隔不久,在另一個場合,他同樣如是說“如果國民此次仍將總統一席舉予時,予必先行聲明,若憲法規定組織內閣等事,仍有《臨時約法》第三十四條之束縛,雖被選也必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