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便當個明星玩玩!
夜色漸深,林霄躺在床上輾轉難眠。
借著微弱的光線,看著手裡紙張上的號碼。
這是自己的第一步,先不說許莞晴介紹的朋友靠不靠譜,總得自己去嘗試,要不然哪來的機會。
看了眼手機,現在淩晨三點左右,林霄索性就不睡了,熬到大概八點,然後起床打電話,想來人家這個時候應該已經起床開工了。
刷著新聞,唱唱歌,越是焦急的等待時間就過得越慢,再拿起手機一瞧,才剛到淩晨五點,隻過了兩個小時。
好不容易熬到八點,太陽已經升起,拉開窗簾,光線四溢到房間,瞬間充滿一股清新的味道。
林霄洗漱一番,讓自己看起來不那麼憔悴,這才拿起手機,撥通紙上留的聯係方式,等待接聽。
“喂。”剛打通沒多久電話就接通了,聲音很乾練,聽起來年齡應該不小。
林霄斟酌好詞句,說道“您好,我叫林霄,是許莞晴給我留的您的電話,不知她是否知會過您?”
“菀晴?嗯,有什麼事你說吧。”電話那邊遲疑了下,但聽到許莞晴的名字後,顯然語氣鬆了很多。
想了想,林霄說道“是這樣,我目前是造夢娛樂的簽約藝人,但合同大概還有一個半月到期,我並不準備續約,所以想打聽一下您這邊的情況。”
林霄將自己的姿態放得很低,沒有說自己以前的丁點事情,如果對方有想簽的念頭,那肯定會打探清楚。
“為什麼選擇不續約?”
“跟公司有些紛爭。”林霄實話實說。這些事情沒法隱瞞,他也沒想過要隱瞞。
在娛樂圈,一般這種新人合約到期後,公司都會按情況安排另外的續約合同,比如現在的周若淩,以她目前的知名度,如果還用五年前的賣身合同人家早就跳槽跑路了,這幾年賺的錢賠個違約金還不是綽綽有餘。
但林霄就是個特例,還是比較慘的特例。
他被雪藏兩年,彆說名氣了,名人都算不上,頂多就是個人名。
這時候續約,如果沒有什麼能打動公司,或影響公司決策的重大事件,賣身合同是跑不了了,甚至比這更加苛刻。
也還有些公司直接放棄的,合約到期後直接走人。
如果林霄不是因為視頻,或者說因為視頻裡的那首歌,估計也是這種結果。
所以說,還是林霄自己把事情給弄複雜了。
起先錄個視頻隻是想試探一下這個世界網友的喜愛,誰知道好巧不巧的歌被翻唱翻火了,現在反而弄得自己很被動。
談話還在繼續,那邊沒再多講什麼,隻是說道“林霄是吧?既然是莞晴介紹的,那這樣,下午如果你有時間的話,先來公司一趟,我們到時候做個簡單的麵試,地址我直接發到你這個號碼上麵。”
“行。”林霄簡短的應道。
掛了電話,雖然知道希望不大,但林霄還是準備好好拾搗一番,爭取給人家第一眼留個好印象。
另一邊,掛了電話的杜月華臉上充滿疑惑,許莞晴為什麼會好好推人給我?兩人是什麼關係?
帶著疑惑和不確定,杜月華撥通許莞晴的號碼,接通後直接道“莞晴,有個叫林霄的人聯係我,他真是你介紹的?”
“嗯。”許莞晴的聲音傳來“最近認識的一個朋友,很有才華,現在他在公司的境況很不好,所以想讓華姐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