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便當個明星玩玩!
原創歌手們是真的不容易,要按這麼個情況一直發展的話,那乾脆都去做翻唱好了。
畢竟翻唱簡單又省時間,幾乎零成本,這樣一來誰還願意做原創音樂?
這件事情暫且交給公司去解決,如果實在解決不了,再由他這位版權人出麵。
事情本身並不複雜,無非是一些網絡歌手喜歡翻唱時下比較熱門的歌曲以來積攢熱度,林霄對此並不抵觸。
但過分的是另外一些人拿著翻唱的作品來賺取收益,這就好比你拿著自己便民利民的小發明,免費給大家使用,但突然來了一群人,將你發明的東西貼上售價的標簽,以此牟利。
這種行為才是林霄最為抵觸的,畢竟他的所有歌曲都是免費上架,而彆人居然拿著自己的免費作品去賺錢,光從道德方麵就說不過去。
跟杜月華商議完之後,林霄打車回到家。
拿出新手機,在網上搜索了一番針對自己作品的翻唱歌曲。
有很多很多,無論是之前較火的《平凡之路》《藍蓮花》,還是近期發表的《晴天》和《此生不換》
搜索出來的結果一大堆,林霄沒有耐心一首一首去聽,而是點開下載界麵,果不其然,有很多個體音樂人,上傳的時候直接選擇的是收費下載。
不是原創你憑什麼收費?
而且也沒有得到林霄這邊的任何授權,幾家音樂平台皆都是放任不理的態度,沒有簽售獨家的情況下,他們也根本不會去深究此事。
再者說,林霄隻是歌火,人卻還沒什麼名,幾首歌而已,誰唱不是唱?
至於侵權,就更不關他們平台方什麼事了,個體音樂人在注冊音樂平台賬號之時,注冊事項上就已經寫著,如若發生侵權行為,一切責任由注冊者個人承擔。
即使沒有這句,最後的‘一切解釋權歸本平台所有’就可以抵消全部責任。
跟資本方玩這些文字遊戲是肯定玩不過他們的,尤其打太極這一塊,人家耍的風生水起。
林霄再點進這些翻唱歌手的主頁,稍微掃了一眼,不光隻是翻唱他一個人的歌,其他歌手比較火的歌曲他們也翻,並且照樣收費。
心裡總算平衡點了,林霄還以為這些人看他歌比較容易火,人卻不怎麼火,所以盯著自己死啃呢。
很快,一位名叫‘皮特張’的翻唱歌手引起了林霄的注意,因為這家夥有些不一樣,他的翻唱作品裡清一色全都是林霄已發布過的作品。
其中光一首《藍蓮花》就有視頻版、改編版、原創版,三個版本。
好家夥,夠可以的。
另外,林霄對他的名字也有一種很熟悉的感覺,回想半天,最終在不確定的情況下,搬來許久未開機的筆記本電腦。
打開視頻網站,找到自己曾經回複過的一個賬號,還好聊天記錄都在。
這是很早之前,林霄自己發布的第一條視頻,視頻裡的歌曲《藍蓮花》被很多網絡歌手翻唱火了。
隻有這一位名叫‘孤獨的皮特張’的網友聯係過自己是否授權翻唱,林霄當時是拒接了的。
這兩人是否為同一人,林霄暫且不得而知,但他所有翻唱林霄作品的下載界麵都是收費。
這就已經屬於嚴重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