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秦書!
八十一中興之間(注曰謂宏長年間),戎馬生郊,乾戈日見,晉王以王師之帥,總斷軍政,事每決乎閫闈,至於守令拜受,市坊庶務,亦多由之出。晉王嘗上書報捷,光宗為敕答,中言“皇叔總政軍國,專斷內外,勞擬攝政,疲埒假君,務垂心躬泰,毋辛勤至疾。”晉王得敕,惶恐大懼,自是之後,二千石及以上任免靡不先奏後行。
八十二中書舍人柴蹤,貌類婦人,而有颯容,光宗特愛之,數與同榻共枕而寢。而蹤嘗裂痔,以是坊間頗傳蜚語(注曰謂帝與蹤有龍陽事)。晉王常以此諫帝,欲使出為外官。光宗歎曰“皇叔欲出蹤,不若出朕,則叔躬臨萬機,誠亦天下之幸!”晉王聞此語大愕,以為光宗疑己,叩頭流涕,迭稱“死罪”,遂不複言。
八十三光宗既霽清妖祲(注曰謂滅趙獻),晉王欲乞骸骨而還莒(注曰晉王本封莒國公),帝固持不許,晉王歎曰“臣以皇叔之重,權衡天下,宰製朝堂,此危己憚主之地也。陛下真憐老朽,願使還莒。”帝聞,抱晉王而泣曰“朕賴皇叔而重光社稷,剖心推愊,未嘗疑忌,皇叔何言危己憚主乎?朕不可一日無皇叔也,惟期皇叔掛懷血肉,憫侄鈍駑,委屈體躬,以匡朕失。”晉王遂亦抱帝而泣,不複言乞骸骨事。
八十四中興之初,義軍賴宋王以雲聚,俄而晉王蘭陵摧敵,聲威大震,宋王遂以戎旅之事以托,故而權柄多流晉王。屬南馮山失(注曰事在光宗宏長三年),晉王焚營而棄河北,委輜重而東遁,請罪於臨淄。或言於宋王曰“義旗興舉,殿下功最,今奈何使人居於己上邪?今正可隙此際會矣。”宋王勃然曰“此何言歟?孤雲聚義旅,歃血宣誠,所為者,家仇國恨,社稷蒼生,豈貪介身之富貴?且我與晉王,俱托體先帝,屬鯨鯢放毒,焉有手足相離?毋複妄言,再有此語,罪不容誅!”以是朝野謠言遂熄。
八十五初,唐王在廬江(注曰唐王本封舒國公,拜廬江太守),頗喜食其魚,既在洛陽,亦頗思之,光宗知其事,禦詔廬江送魚至洛,王食畢,請不再送,帝惑而問曰“豈塗遠至不鮮,遂失其味乎?”王曰“不然,為一魚而勞人千裡相送,不宜也,徒為國家增事,老臣以為疚,雖味美,食之反苦。”帝笑而許之,與左右曰“真國家股肱宿望。”
八十六唐王雖在洛陽,亦數駕肥挾弓,以為射獵。人或勸之曰“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王為社稷所係,不宜數行此輕脫。”唐王駁之曰“昔宏長中,我跨馬運矟,彎弓奮劍,朝對雲屯之勍虜,夕鬥蟻舉之醜逆,其危不在此之上邪?”對曰“昔者為國蕩寇,今日厭欲私情,不可同語。”唐王遂悟,下馬拜之,後遂減其事。
八十七光宗獻文太子在長安(注曰永慶元年,以太子為雍州刺史,鎮長安),興建庠序,躬講鄉學,又數與民同耕植,共勞作,其僚吏或言曰“殿下以少陽之重,受任分陝,何故惟屈身草民之中?”太子對曰“我家所以興者,由民向之,如何一旦富貴,遂以賤陋遇之?”
八十八獻文太子不豫,臨薨,與左右曰“四日前馮翊有民數人訴冤,事涉死罪,必由刺史決之,以報洛陽,汝等毋忘此事,新牧來此,必以告之。”
八十九蜀王欒(注曰蜀王,穆宗同母弟)在成都,喜蓄姬妾,至於數十。益州長史奎丘嘗夏日謁王府,而衣厚裘,王問之曰“卿不熱邪?”對曰“殿下府中陰盛,何以言熱?”
九十武昭帝戎旅之中,衣裝頗壞,人勸其易,帝曰“此非戎服,今韃靼肆虐,萬事以戰為先,待匡清四海,再易此服。”而竟未易之,此服至今猶在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