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過之短篇集!
no1
我注定是被遺落人間的那個唯一,沒有人的陪伴,沒有人珍惜我的存在。隻有無止境的利用和這個社會對我的壓迫。
雪,飄落。
多年未曾出現的雪,在那一年飄進了我的心裡,也正是這一年,我的心變得和雪一般寒冷。
當它散落人間之際,我才四歲,夢想著能夠快樂地活著,沒有過多的奢求,沒有人類一貫的貪念。
“璃兒,你在這裡等著媽媽,我去給你買些零食,一會就回來。”那是媽媽給我說的最後一句話。那天,我在遊樂場等她到了半夜,她都沒有再出現。雪花蓋在我的身上,我沒有任何知覺,直到爸爸找到我。
他告訴我,媽媽走了,去尋找真正屬於她的幸福了,那一年,我傻傻的在心中祝願媽媽成功,因為那樣她就會回來,抱著我看這漫天的雪花。可是,我看到的不是漫天的雪花,而是許嵩歌詞中那漫天的嘲笑。當我滿滿的希望變成絕望之際,我隻知自己的心碎了。
no2
媽媽走後,爸爸帶我搬進了一間破破爛爛的屋子,我不知道為什麼,但是爸爸將哪裡布置得溫馨極了,儘管那是一間在貧民窟的屋子,我也是滿足的,因為有親情溫暖著我。
血,滴落。
爸爸說,在我十歲生日的那一天,會帶我出去玩,滿心的歡喜讓我忘記了心上的傷痛,那時候,我還是一個童真的孩子,就算是煩惱,也會忘卻。
回來的路上,出了車禍,車上除了我以外的所有人都死了,因為爸爸緊緊地將我壓在身下,我完好無損,他卻連屍體都麵目全非。我是上天留下的遺嬰,他將我遺忘,卻要我為一切付出慘痛的代價。我忘不了,那天爸爸身上綻開的那朵血蓮,忘不了烙在心上的一切。那血,染紅了我的衣服,卻抽走了我心上的顏色。為什麼,上天要將我留下?讓我跟著爸爸,不好嗎?那溫馨的家,就此變得支離破碎,我隻能苦苦支撐著一切。我不再去學校上課,沒有錢讀書,爸爸走後,剩下的就是一個木匣子和一筆因為爸爸去世而得到的保險金。
每每,在我的夢裡,會想起坐在媽媽腿上看雪的樣子,在我殘存的記憶中,隻有她大概的輪廓。我多希望,清晨醒來,聽見有人敲門,打開門的時候會看到爸爸媽媽……
如果說這種希望是一種奢望的話,我寧可讓它變成絕望。
no3
貧民窟的入口處,有一家酒吧,叫fet,四麵八方的鄰居都喜歡在那裡喝酒集會。隔壁的三嬸好說歹說,給我在那裡找了份工作,在酒吧做服務員。
那一年,我剛滿十歲,我隻知,有一天,我會讓媽媽後悔拋棄我。我會讓上天慚愧將我忘記在這個人世間最恐怖的角落。
一切,都如同一把匕首,劃在我的心上。我會讓所有傷害我的人付出代價,那一年,我才十歲……
是夜,無月。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用手拍拍正在打哈欠的小嘴,快步走著。
“你找死吧?”我一驚,然後抬頭網去。一個十幾歲的男孩,正被另一個男孩壓在身下,上麵的男孩抓住他的領子,一個拳頭正要上去,我恰好從牆邊隨手抓了一根木棍打在他的頭上。這是我第一次打人,我不知道原因,也許是我儘存的一點良心在做怪吧。這一年,我十歲。沒有了當年的天真,還是那麼愛幻想,幻想爸爸媽媽沒有離開,幻想,那一年的雪沒有飄落;幻想,那朵血蓮沒有綻開在爸爸身上。
“你叫什麼名字?”那個男孩看著我,問道。
“蕭璃妖。”我本來叫璃瑤的,爸爸走後,我將名字改成了璃妖,因為,我不要像以前那樣傻傻的背負一切,從此,我會如同妖孽。
我說完便轉身離開了,記憶深處,那個時候的我,還是一個女孩形象,至少該有女孩子擁有的羞澀。
因為每天晚上工作,我一直都在身上帶著刀。我想,我生命的存在,不再是以前那麼多希望了,不再擁有我愛的一切,那麼是不是意味著,我可以用我的生命可惜去要挾任何人?作為孩子的我,一直這樣想,因為我不想太痛苦。可是,我卻不知道,最痛苦的莫過於傷害自己最愛的人,或是被自己最愛的人傷害。如果爸爸知道,我這樣想,他當初會不會選擇帶我一起走?人生,真的不需要笑麵,因為發生過的一切讓我失去笑顏。
黎明,我不知一貫上夜班的我那天為什麼早早醒來,我貪戀被窩的溫暖,隻有在夢中,我才能看到那些自己的親人,會有一些家的溫暖……
我從沒有打開過爸爸放在屋裡的那個奇怪的木匣子,也許在那之前,我從未注意過。
再去上班的時候已是下午,出乎我的意料,今天出現在fet的還有一個人昨天我無意間救下的那個男孩。
在黑暗中,我隻是看了他的模樣,此時,借著燈光,我才發現,其實他長的沒那麼難看。
“蕭璃妖。”他叫我。
“嗯?”
“可算找到你了。你才這麼小留在這裡工作嗎?”
“做什麼?我不想給你當保鏢!”想起昨晚的事,我還心有餘悸。
“我找你不是讓你當保鏢的,那個,我叫陸乾宇,謝謝你昨天救了我。”
“原來是你救了我兒子。”酒吧老板在旁邊插了一句,我當場沒暈死在那裡。真是有心栽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
我無心地點點頭,那老板接著道
“為了感謝你救了我兒子,你在我們這裡做個歌手吧?”
“可是我什麼都不會。”
“沒事,可以學啊。所有的樂手都在這裡,你白天就可以來學。”
“多謝。”我沒有想到,救了一個人,就可以學一些東西,那年的我,很渴望能夠讀書,渴望能夠回到學校。
爸爸以前是個作曲家,媽媽走之前,他一直是彈鋼琴的,我腦海中對四歲前的記憶僅僅隻剩這些了。後來,他總是抱著吉他,所以,我學過一些。
我知道的樂器就這麼兩樣,而對於此時的我而言,最好的選擇就是吉他。
從此,我的人生軌跡開始發生了一些變化,每天,可以學吉他,空閒時間,陸乾宇會來給我講一些學校的基本課程。上天卻不知道,他給了我這個被遺棄的孩子多好的天賦,任何心的課程,不出半個小時,就能被我學的分毫不差。
當歌手很幸運,並且,我的資金開始寬裕一些了,閒下來的時間我喜歡在fet喝酒。
時間就是這樣匆匆流走的,經過一番努力,我買到了一把屬於自己的吉他。
no4
好日子,終不會屬於一個被遺棄的孩子。
12歲那年,我變得像個男孩了,對所有的一切都是那麼肆無忌憚,我不再是一個乖孩子,愛上了喝酒,愛上了許嵩的歌,因為那種悲涼讓人心痛,讓人迷醉。我以為,我的人生可以這樣平淡地走下去了,此時的我,幾乎是方圓八裡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歌手,人人都誇我,不僅歌唱的好,吉他彈的也好。也許,我已經滿足於這樣的生活了,可是,老天卻不滿足對我的折磨。
炎夏,我背著吉他走在路上,很久沒有這樣快樂了,我在路邊買了一支冰棍,用舌頭舔著,貪婪地享受這夏日的涼爽。
第一次,我很輕鬆的走在路上,沒有彆的原因,隻是從爸爸走後,我就再也沒有上街了,每天都是去fet,不是喝酒就是吸煙,這一年的我才十二歲,長長的頭大上染了些紅色,在陸乾宇的建議下,把頭發燙成了離子燙。那一年我的同齡人們都在刻苦的學習,都在充實屬於自己的童年時?而我,卻從一個好孩子變成了一個壞孩子,在生計的逼迫下,我不得不這樣做,因為我不想就此終結自己的生命。
“看,就是那個女孩,那個野孩子。我們叫她彈吉他給我們聽啊。”一群男孩指著我,那一刻,我的心好像都要碎了,他們說的沒錯,我就是一個沒人管,沒人問的孩子。
我用雙眼瞪著那個說話之人,我真的不想麵對這殘酷的事實,可是無奈。出乎我的意料,他們居然群擁而上,有的用拳頭打我,有的則踢我,我隻覺混身酸痛,沒有任何隻覺。我拔出藏在鞋子子裡的刀,以此示威。我並沒有意識要傷害任何人,可是,當我發現沒有人再踢我再打我的時候,我已經闖禍了。
那人滿身是血,我看著他,幾乎快要暈過去了,那時的我,想到爸爸出車禍的那天,我真的快要吐出來了,好難受,想哭卻又哭不出。之後,我被送到了,警察局。
由於,屬於自衛行為,並且我是一個孤兒,所以警察在無奈之下,將我送到了孤兒院。在那之前,他們陪我回家了,我帶了一些需要的衣物,無意中,打開了爸爸那個木匣子。裡麵裝著一把很漂亮的吉他,和幾封信,我毫不憂鬱的帶走了它,那是爸爸留給我的,我不會讓任何人帶走它,除了我。
no5
我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壞孩子,這個時候的我,已經不像兩年前那樣愛學習了,而當我到了孤兒院,我才知道其實,我也不是那麼可憐的。
在這裡,有兩個和我年紀一般大的孩子,她們都在念書,而在那之後,我才知道,陸乾宇教我的課程已經是初二的內容了。而那個時候的她們,還在學六年級的課。孤兒院的老師一直拿我沒有辦法,她們驚歎我每一次的考試成績,卻也為我從來不去上課感到頭痛。
在這裡,沒有人再歧視我的生事,沒有人再說我是野孩子,甚至,多了一些以前沒有的東西,比如關心。我的好朋友,一個叫席佳玲,另一個叫,牧雲。
有一天,我忽然想到要看看木匣子裡的那封信,我知道,看了,我可能會好幾天做噩夢,可是,也許那個上麵會有一些關於媽媽的事,我想知道,真的很想。
在好奇心的驅使下,我打開了第一封信。
“璃兒,
這是爸爸寫給你的信,因為終有一天,你會長大,而隨著時間的變遷,我會慢慢老去。
我想,有一些事還是告訴你對你比較公平。
你的媽媽其實並未愛過我,很多年前,我愛著她的時候,她愛上了一個男孩,我承認,自己不如他好。後來,那男孩硬是要出國,他走以後,你的媽媽時分傷心,後來,在你外公的逼迫下嫁給了我。而在你四歲那年,那個男孩回來找你的媽媽了,她就這樣毅然決然的走了,她說要尋找屬於自己的幸福。而就是她走之後,你的外公十分氣惱,在你媽媽走後不久,他便去世了。之後,她帶走了家裡所有的積蓄,公平起見,將房子留給了我。當時的我,傷痛欲絕,所以,我賣掉了以前的大屋子,並且開始賭博。之後,帶你搬到這裡就是因為賭博。這一點是爸爸對不起你。
孩子,答應我永遠不要記恨你的媽媽,其實,我真的很愛她。
愛你的爸爸留”
我隻知,很難過,那天,我哭了,這些年的我早已像石頭一般,我幾乎沒有哭過了,可是這一次,自認為堅強的我卻泣不成聲。
“妖妖。”佳玲和小雲從院子的那一頭走過了,我連忙拭乾臉上的淚水,此時已是夜晚。我喜歡她們這樣叫我,對於我而言,妖孽再適合我不過。
“你哭了?”
“沒有,我不會哭。一輩子都不會。”我用儘一切辦法去掩飾事實。很久沒有去fet了,很久沒有在彆人麵前唱歌了,我沒有再去過那裡,不僅僅是因為孤兒院晚上不讓出去,也因為不想帶壞眼前這兩個還很單純的孩子。我早已不是一個好孩子,又何必再去牽連這些本就天真的孩子呢?
“晚自習下了?”我連忙扯開話題。
“嗯,你又沒去,老師都快被氣死啦。”佳玲開口道。
“嗬嗬,那她怎麼還活的好好的。”我本就是冷血無情之人,毫無牽扯的老師,自然不會關心。
“妖妖,你知道嗎?第一次看到你,你的樣子真的吸引了我。你櫻紅的唇,就普通一個噬血的妖魔,可是配在你那張白皙的臉上,有多漂亮,你知道嗎?加上,你會彈吉他,還做的那麼好,並且學習很好,你在我的心裡就像神一樣。可是,你卻少了一樣每個人都有的東西。”小雲突然這樣一番話,我有些吃驚,接著鎮靜地回答。
“感情!”我微微一笑,搖搖頭。
“你怎麼知道?”她雙眼凝視著我。
“因為它不該存在在我的身上,每個人都擁有它,所以擁有著無限的痛苦。隻有彆人真心待我,我才會真心回報。否則,我不會真心去對待任何人!”
她們都遲疑了,對於我的回答,沒有人可以置否,可是我卻是自私的,我沒有辦法。因為經曆過的那一切,就普通電影,一遍又一遍地播放。
“妖妖,我們回去吧,你一個人呆在這裡會感冒的。”我立刻就站了起來,拽著她們回去。是的,我害怕生病,因為每次生病,都是自己照顧自己,我害怕自己會一個人病死在家中,沒有人管,沒有人問。
心上的傷,已經很深了,我真的不想再讓這種痛苦延續下去,那樣隻會讓我更痛,更加難受。
“你說,會不會有人來領養我們?”
“會啊。領走的一定會是你們。”我想了想開口道。
“為什麼?”
“因為有人來的時候,我就會躲起來,你們走了之後,我就從這裡翻牆出去,接著去酒吧唱歌。你們到時候,記得到那邊找我。酒吧就不要進了!”
看著她們兩點點頭,心上的石頭落地了,你們是我的朋友,所以最好的,我能夠給你們的,我都會讓給你們,謝謝你們能夠真心對我,這輩子,有你們已經足夠了。之後,我每天不是練琴,就是給佳玲和小雲講講題目。
時間,一晃就是三年,這裡的快樂,幾乎已經讓我忘卻了過去那些傷心的往事,十五歲的我,在同齡人的眼裡,已經很完美了。
“假如,我們能在上高中之前,被人領養走。那麼我們就一起考這個城市最好的那所高中好嗎?”
小雲的話,剛開始讓我有些吃驚,之後也點點頭。我發現自己變了,我不能容忍任何人傷害我們,孤兒院和男孩子打架是常有的事,以至於後來沒有人再敢欺負我。其實,不是因為我打架有多厲害,而是我不要命。
而此時,她們都已經都已經被領養走了,我卻還沒有離開,我不知道為什麼。好像有什麼事要發生在這裡,並且對我很重要。
雨,散落人間。
“妖妖。”這位夫人想要領養你。
那個女人,好生熟悉,說不出,有一種親切,更多的卻是仇恨。
“您想好了嗎?這個孩子,很不乖,她來的時候,頭發染過燙過,而且從來不把心思花在學習上,整天不是彈琴就是唱歌。”
“是啊,我很不乖的,來到這裡之前還因為用刀傷人進過警察局。就愛和這位老師頂嘴。還就差沒把她氣死!”我不想跟她走,一種莫名的恐懼湧上心頭。
“就是她了,蕭璃瑤。璃兒…”
“她叫蕭璃妖,我們一般都叫她妖妖。”
她是我的媽媽,這麼多年,我一直沒有忘記那句話
“璃兒,你在這裡等我,我去給你買些吃的。”我的心在顫抖,是的,我恨她。如果不是她,我原本美滿的一切又怎會就此斷送?是誰把我逼向酒吧賣唱?是誰把我逼向警察局?沒有她,這一切又要從何發生起?
“我是媽媽,過來讓媽媽抱抱。”
“滾!”我從牙逢中擠出這個字。
“你怎麼說話呢?”那老師倒是急了。
“你吼什麼吼,在孤兒院當個老師你就了不起了?你以為你是誰啊。”從小到大就沒有人感這樣吼過我,我自然不會認輸。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