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宿主能處,讓他寵炮灰,他真寵!
秦笙抱著狼抱枕回了房,他看著這隻明顯是驚嚇過後,眼睛睜圓,想逃走的蠢狼,一把扔到了地上,然後還踩上了兩腳。
半晌又把狼撿了起來,重重拍了拍,抱著他坐在了小沙發上。
好像從他七歲之後,還從沒有收到過禮物。
就算是半年前回了秦家,秦家也隻是讓管家給他準備了房間,衣服,鞋子。
就好像例行公事一般,談不上用心,也談不上不用心。
又想到在車上時,秦逸莫名其妙的親他的臉,他使勁搓了搓了被親的地方,低低罵了句“精神病。”
翻出日記本,將無處訴說,無人傾聽的話都寫在上邊
第二天早上,秦母看著秦逸下了樓,語氣如往常一般親切的說道“福寶,快坐,今天阿姨做了小餛飩,還有蝦餃。”
秦逸看著她微腫的眼睛,心裡歎了一口氣。
想跟秦笙在一起,總要先把家人搞定。
他喜歡直線解決問題,不喜歡長著嘴不說,打著為這個好,為那個好的名義,使用迂回戰術,最後把線拉的挺長,搞的大家都挺難過。
說起來,他性子,有點急。
就像前麵有一個水坑,其他人可能會選擇扔兩塊磚頭或搭個板來解決問題,而他會選擇直接趟過去。
他的處事原則大概就是
遇事不決,就莽過去。
秦逸走到秦母身邊,笑著哄道“媽媽,今天不想去學校了,我陪你去做美容,買衣服好不好?好久都沒有好好陪陪媽媽了。”
對於女人說來,沒有什麼是買買買不能解決的。
如果有,就是買的不夠多。
秦母點了點頭“好好好,不想去學校就不去。”
正好看到秦笙下來,她又道“小笙也和咱們一起去。”
秦笙下樓的腳步頓了頓,這好像還是秦母第一次主動提起他。
秦母笑著招呼道“小笙快下來,吃完飯,一起去shog。”
她昨天想了一晚上,秦逸從小就乖巧懂事,從沒有求過她什麼。
這還是他第一次跪在她麵前,說他做錯了事情。
他才二十歲,還是個孩子,他能有什麼錯。
不過是想和喜歡的人在一起罷了。
她這個做母親有什麼不能成全的。
再說,除了秦笙,秦逸這病有可能一輩子也找不著對象。
同性婚姻法都通過好幾年了,她倒不是不能接受秦逸喜歡男孩子,她擔心的也無非就是秦笙的命格的罷了。
不過,沒關係。
她家福寶是個福星,秦笙的命格再不好,碰到福寶也起不了作用吧?
而且,不管怎麼說,秦笙也是她親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