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宿主能處,讓他寵炮灰,他真寵!
王辰吧,從小在這種環境下長大,說起來,性格是極其自私的。
是那種但凡家裡有一塊肉,這塊肉都要給他吃的性子。
不過,前麵也說過,人的性格受到三魂的影響,有些東西跟先天有一定關係。
他在這樣一個家裡長大,要說他完全自私吧,他又沒自私到那種全然不顧彆人的程度。
這種表現就在,家裡要是有兩塊肉,他還是會分給彆人一塊的。
受家裡的影響,他從小如珠似寶般的養著,也就養成了從來不乾活,隻想享受的樣子。
這也就導致他養成了不勞而獲的習慣,隻想享受而不願意付出努力。
儘管如此,他倒也擁有幾分聰明的頭腦,知道寒門子弟想要過的好,那就得多讀書。
所以,他對於讀書還是很努力的。
就這麼著,他努力考上西紅市的一所大學。
進了大學,見識了多姿多彩的生活,他也逐漸不滿足於自己天天連飯店都不敢下,穿的也是便宜的衣服,人家用的都是缺口的手機,他用的還是千八百塊的國產機。
知道光靠家裡滿足不了他現在的生活質量,猶豫再三後,他便決定出去打工。
而一般的時間長,賺的少的兼職他又不想做,如此,便被同學介紹著,去了某個高級會所,當服務員。
高所會所裡的服務員酒水都是有提成的,有的時候一晚上就好幾千。
但被人占點便宜是難免的。
還好的是,他去了會所第一天就被一個富婆看中了,天天酒水過的都是他的單子。
就這麼著三個月,那富婆問他要不要和她在一起時,他糾結了三秒鐘,同意了。
不過,他也有著自己的底線,玩玩不行,必須是1對1的,要結婚。
結婚後,富婆也不能出來玩了。
富婆可能也是這些年玩膩了,亦或是沒有碰到王辰這樣的,居然就同意了。
沒兩天,兩人就閃婚了。
結婚後,王辰也就正大光明的吃起軟飯來,就算大學畢業了,他也從來不上班,順帶著還幫襯了家裡,連帶著兩個姐姐,他都給了照顧。
他也不覺得自己這麼做有什麼問題,結婚前男未婚女未嫁,後來也是領了證的夫妻。
不過,好日子剛過了五年,前陣子富婆就急病去世了。
富婆年齡大了,經曆的事情也多,雖說對於王辰有幾分喜歡,但理智還是在線的。
她結婚前和就王辰簽了婚前財產協議,結婚後不放心又留了遺囑,除了留給了王辰一套房子,100萬現金,其他的都留給了兒子。
從儉入奢易,從奢入儉難。
100萬雖然也不少,可王辰過慣了好日子,現在吃穿都很精細,100萬對於現在的他來說,花不了多久。
要知道,他現在一瓶香水都大幾百,一條皮帶都大幾千,身上穿的衣服更是上萬。
可能是想著讓秦逸幫他出出主意,他將自己的事情說給了秦逸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