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方老哥,怎麼了?”張正義邊走邊道。
電話那邊傳來方義飛沉重的聲音,“張老弟,我需要你幫忙!”
張正義尋了個僻靜處,“怎麼了,方老哥?”
方義飛說了七八分鐘,才將這件事說清楚。
方義飛要升金勳了,這是他晉升金勳的考核案子。
也就是說想升金勳,必須完成審判廳指定的一個案件,而且必須得贏,不然這次不能升。
說實話,這晉升考核,跟運氣有關。
先不說案子的難易複雜程度,有的案子有贏的可能性,有的案子一點兒贏的可能性都沒有!
這種案子還特彆考驗律師的心性,不是沒有律師鋌而走險想要搞邪魔外道讓自己成功的!
但是無一例外,違反規則的,通通被注銷資格!
所以,有些金勳律師是水了些,但是也是走正經途徑爬上去的。
方義飛這個案子,就屬於有一點希望,但是希望渺茫的那種。
案子是這樣的。
首先,案子的性質,是一個民事案件,因張正義還沒參與進來,方義飛隻能用張三、李四、王五的稱謂來講述整件事。
首先,李四長年在外國生活,他有一處小彆墅空閒在國內,他的鄰居呢,叫張三,張三了解李四的相關情況,知道李四一時回不來,就偷偷配了李四家的鑰匙,把李四的房子給租了出去。
這還不算啥,張三更能耐的還在後麵!
張三把李四的房子給賣了。
賣給了王五!
而王五給的是全款!
王五主張善意取得獲得房子的所有權,但是李四不答應啊!
特麼的,老子就是出國住了幾年,房子沒了?錢還沒到手,還得問張三要?
再說了,王五他給的那個錢,可不夠再買一處這麼好的房子啊!
大亂鬥,李四回來提著大糞就潑滿了張三房門,等張三一出門,直接把張三給按到糞桶裡!
張三現在一聽到“fe
”的發音,或者一聞到臭味,或者自己放個屁,那直接當場乾嘔,生不如死!
但是李四這廝有點牛批,沒對張三造成人身損害,還很大方的說,我自己現在沒錢,等賣了房子,拿到錢,精神損失費或者房屋修繕費,他出!
張三是去年把房子賣給王五的,去年房價是70多萬,今年的房價是90多萬,而大糞造成的房屋修繕與精神賠償不過三四萬。
三方就跟上戰場廝殺一樣,鬨的那叫一個歡騰!
而方義飛,要做王五的律師,把房子拿過來!
張正義微微皺眉,這的確有些棘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