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一起出門,一個要去工作,一個要去打牌。
華鳳之其實覺得,高小雅是個好女人,隻不過爸媽肯定接受不了,帶著兩個孩子的女人。
弟弟快四十了,好不容易有了談戀愛的念想,不能打消他的積極情緒。能不能走到頭還兩說。
華初之召集了他的兩個兄弟,晚上要去吃大排檔——這附近的飯店快讓他吃遍了。
所以他找了個海邊環境好的,露天的特色環境——小帳篷。
進了大院裡,一個個掛著號小帳篷像是在野餐一樣,特彆有氛圍感。
“要酒嗎?”孫南再一次自不量力的問。
“來點吧,我今天一件特彆大的事跟你們說。”華初之把襯衣的袖子挽起來,手臂看起來很有力量感。
“怎麼的,你大外甥能考上大學了?”
孫南覺得,華初之目前覺得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他的大外甥,能考上大學就是最好的事。
“呃,你要是這麼說的話,那就算雙喜臨門吧。”華初之用起瓶器把啤酒砰的一聲起開,冒出了白色的沫沫,然後分了三杯倒乾淨。
“怎麼的,你還有什麼喜事啊?”張遼整個人看起來特彆精神,到底是機關單位的武裝人員,一看就好像特彆能打。
“來喝一杯,我給你們分享一下。”華初之舉起酒杯,砰的一聲,玻璃清脆的撞擊聲音很悅耳。
三個人仰頭而儘,放下了酒杯,華初之才開始慢慢說“咱們呢,都老大不小了,我臨時決定想要討個老婆。”
“聽你這語氣是有心上人了吧?咱都這麼大人了,成年人的愛情除了柴米油鹽之外,激情已經很少了,哪個小姑娘願意跟著咱們整日慌慌張張的,忙起來幾天不回家,一出差半個月,有時候黑白不分。”
張遼絮絮叨叨的說著著——自己以前也談過一個女朋友,因為他是刑警,常常要出警,有時候要抓壞人還要打架,反正不僅危險,而且沒有時間陪人家。關鍵是掙的錢也不多呀,這就是傳說中的,既沒有陪伴,也沒有錢。
後來,人家小姑娘收拾行李走了,就留下一張紙條各自安好。
張遼之後再也沒有找過女朋友了,不管找誰都是拖累人家。警嫂不好當啊!
“我們可沒有你慘,我們也沒有10天半個月連軸轉的,最多就是出個差,熬夜是常有的事。但是現在就是回家也要熬夜啊!誰回家沒有點娛樂活動啊,總不能下了班八點倒床就睡吧,睡得著嗎?天都還沒黑透呢!”
孫南開始為自己的職業辯解,可是說著說著好像離華初之說的問題越來越遠了——從華初之的事情上說到了他們的工作上。
“哎!哎!哎!”華初之重重的把杯子放到桌子上啪的一聲,這倆哥們兒這才回過神來,他剛才說有什麼事要講。
“咱們不能就一直都這麼單著吧?大家好歹得有一個人結婚啊!要不然以後清明節都沒有人給咱們上墳。是不是?娶個老婆,當然最好要有個孩子,我說的在理不?”
這哥倆一聽連連點頭“對對對。你將來要是有了孩子,你讓他記著給我上墳就行。我這個職業危險,指不定哪天人就嘎了。我這每天追的那些人都是窮凶極惡,背刀帶槍的,我明天能不能醒來都是個問題,你以後要是有了孩子,記得讓他給我上墳。我的墳頭要是長草了,幫我拔一拔。”
哥們在一起聊天從來不畏懼生死。
“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