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與繁星!
再次看到我媽,是被小姨接到外婆家的時候,我們進門時,看到的是外婆在給我媽擦屁股。被火侵襲的雙手和脖子還有肚子等處,都塗了層黑黑的藥,刺鼻得很。
我跟我哥看到我媽這樣先是呆了一會。我媽艱難的笑了一下道“你看你們媽媽厲不厲害,還好好的。”
見我們沒有笑,我媽抽吸了一下。待外婆將褲子拉好後我媽站起來朝裡屋走去。我們在後麵跟著。不知道為什麼,我現在反而沒有太大的情緒波動,看著黑黢黢的手跟皮膚,麵前的我媽儘管相比較以前來說已經判若兩人,但還是沒有想哭的念頭。
我媽告訴我們的第一件事就是彆恨爸爸,以及原諒他。
至於原因,我媽告訴的是“他是你們爸爸。”儘管我不能理解,卻還是很聽話的點了點頭。我哥也一樣。
過了幾天後,我爸向第一次來求我媽原諒時候一樣,又跑了回來。這次倒是灰頭土臉的很,看來躲著的日子並不好過。
爸爸跪在地下,對著外婆、小姨連連磕頭道歉。希望她們幫著勸說我媽。然而事實情況卻是好幾人勸我媽彆回頭彆給機會,都被我媽一句話給否定了。我並不覺得我媽強大,我隻覺得太糊塗。
小姨後來跟我說“你彆心疼你媽媽,她就是活該。”
當時我沒聽懂,懂得時候太遲了。
那時候我還太小,什麼事都不往腦子裡記,也不知道恨,嘻嘻哈哈的跟傻子一般。腦子裡想的並不是伺候我媽,想的都是班級裡的小可愛以及周圍長得好看的哥哥們。
該死,我這是遺傳誰的色性。
後來我媽還是被爸爸帶走了,帶回原來收破爛的地方,我們也跟著被帶了回去。回去之後剛開始還是很不錯的照顧著我媽,沒過幾天爸爸的本性又都暴露了出來。抽煙、喝酒、說臟話等,家裡烏煙瘴氣。
我媽受傷的地方經過這麼長時間也可以輕微的活動,但是不能碰水,還有不能乾家務。但是這一點都不妨礙爸爸使喚媽媽。經常讓我媽去幫他乾這乾那。
都說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我們家早當家完全是被迫。我跟我哥不忍心看到我媽忍痛去聽命,於是將我媽的活都包攬了下來,後來爸爸直接使喚我們,跳過我媽。
至此,我才明白什麼是“活該”
我不敢反駁爸爸,因為我害怕他。我怕被打,我怕反抗之後改變不了什麼,於是也不知道什麼時候養成了“聽話”和“不敢反抗”的壞習慣。可能直接原因就是來自父母吧。
那天家裡來了好幾個乾活的叔叔,是我媽喊來修後院的。我覺得熱鬨,就跟在後麵看來看去。在屋後與豬圈間有一個小溝,大概一米多寬。當時我那個短腿,是跨不過去的。我就著急的在溝上來回走,有個叔叔看到我了走過來,他在朝我笑。
我作為禮貌也笑著。
他問我“你想過去啊?”
我說“恩,我想過去。”
叔叔又笑了一下,跟之前的笑容不太一樣。叔叔把乾活的手套取了下來,在我還在好奇抱我過去為什麼要脫手套時,叔叔將手伸進了我的小褲衩。
我被抱過去了,隻不過是一種我不能理解的姿勢。直覺告訴我,我很不喜歡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