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希望很大,那個榜單我看了,初步觀察,全是一些小經紀公司捧自己的不成器傻兒子,憑你的歌,我覺得一定能成。”楊笛說道。
“多謝認可。”麥子善禮貌地回應了一句。
但他的目光緊緊盯著手機上的年度音樂總榜。
看著上麵的各個歌手和作品,前幾名都是家喻戶曉的明星,比如鄧姿,張學亮。
再往後就有實力出眾的新生代歌手。
承恒的《我會等》,艾辰《錯位時空》。
等等等等。
而曾可思與她的高山之上,正在和另一個叫做路長的歌手競爭,可能第十位上一秒還是曾可思,再刷新一下界麵,就成了路長。
若是上這個榜單,該有多好。
有這個希望嗎?麥子善不禁想入非非。
“關於你的歌,你的風格,我覺得我們可以探討一下。”楊笛喝完了他的咖啡,說道。
“你的歌,這個風格我感覺前所未有,這兩首讓人覺得迥然不同,但又有相似之處,可能,我對音樂流派了解的不夠,這到底是個什麼類型?”楊笛好奇地問道。
“搖滾。”麥子善回答了兩個字。
“??搖滾?是你自己發明的嗎?我沒聽說過啊。”
“不是我發明的。”麥子善解釋道,“曾經在uk有個樂隊,叫做披頭士,又或者甲殼蟲,隻不過他們成立了一年就解散了,但他們所代表的,就是搖滾樂。”
“這麼小眾?”楊笛有些驚奇,小眾音樂流派既是好消息,又是壞消息。
“我總感覺,若是披頭士當初沒有解散,搖滾樂會與眾不同,今天的樂壇,也會與眾不同。”
這是麥子善的真實感覺,自從他的係統到賬後,他詳細查閱了披頭士的作品和資料。
總感覺,一種有可能輝煌至極的音樂流派被蝴蝶效應毀掉了。
楊笛若有所思的點點頭,“我回去會查閱一下披頭士的資料。”
二人相對無言,腦海裡都在回憶起花火和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
就在這時,一陣噠噠噠的高跟鞋聲音傳進咖啡館。
正是氣勢洶洶的曾可思。
她身上的紅色腰帶解開了,皮質風衣隨著她的步伐像是個披風。
精致的麵龐,白嫩的皮膚,剛剛好的蘋果肌。
哪都很完美,隻不過此刻很憤怒。
曾可思一眼就看到了楊笛和麥子善,她的嘴是個完全向下的弧形。
噠噠噠。
曾可思走到二人桌前。
“拍完了。”
語氣像是自己一個人剛拆完炸彈,質問隊友為什麼你們都在三公裡外。
楊笛心裡暗叫不好,看樣子這次是得罪了曾可思。
無論如何,曾可思是非常有潛力的歌手,他必須要認真對待。
楊笛換上了滿臉笑容,“拍完了,拍完了好啊,走,我們去下一個場地。”
曾可思瞪了楊笛一眼。
接著她又看向小口喝咖啡,假裝旁若無人的麥子善。
紅潤的嘴唇吐出了四個字:“又胖又老!”
麥子善氣的想直接對著她來個擒拿。
我能受這氣?
搖滾民謠本是一家哈,同根同源
(本章完)
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bigeb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