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笛在一旁看著這一幕不說話。
而墨鏡男也看出來了麥子善的小精明。
嘴角帶著不易察覺的笑看著這一幕。
終於,價格來到了二百六十萬。
貴婦緊緊地握著手裡的包,手心已經出汗。
背頭卻依然遊刃有餘。
差異的背後是公司實力的差距。
麥子善感覺價格夠了,再推推不上去了,不再演戲。
直接換了副模樣,收起剛才沒見過世麵的星星眼,摸起啤酒瓶,坐在黃路的小板凳上喝著。
像是提起褲子就進入了賢者時刻。
和剛才的模樣判若兩人。
貴婦才意識到自己糗大了。
背頭看到麥子善突然變了個樣子,也反應過來,臉色有些難堪。
“二百六十萬,兩首歌的所有著作財產權。”背頭向前一步,腳下的尖頭皮鞋和地麵接觸,發出一聲清脆的噠。
“不要賣啊。”楊笛在一旁小聲的說,語氣是懇求的語氣。
他沒有和麥子善簽任何合同,所以沒辦法約束麥子善的行為,但這兩首歌一旦被賣。
他會心痛死的!
他還記得他第一次聽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那種難以表明的震撼,讓他不停地抹眼淚。
麥子善儘量使自己的目光避開大背頭的鱷魚皮鞋,以防自己犯惡心,“價格合適,但有個問題。”
聽到麥子善認同這個價格,背頭舒了口氣。
“什麼問題?”
“你要所有的著作財產權?”麥子善語氣慢悠悠的。
背頭愣在原地。
這個問題?
他這個問法?
難不成這是個懂行的?懂法律的?
背頭猶豫了一下,想確認一下麥子善是不是如他所想的一般。
“回答個問題真是墨跡,我現在再清楚的問你一遍,表演權,這個也要買走?”麥子善語氣變的不耐煩。
一旁的楊笛聽到這話,心裡的石頭落了地,剛才他那麼擔憂,純屬是多慮了。
麥總!聽覺華夏的麥總!怎麼可能不知道表演權!
玩鷹的還能被鳥啄了眼?
而從未說過話的墨鏡男,聽到麥子善的話,臉上的表情也變得玩味了起來,墨鏡背後的看向麥子善的眼神,多了讚賞。
背頭此刻徹底確定了。
這是高手。
媽的,白來了!
表演權對於歌曲而言,是最重要的權利,它決定了原創歌手能不能唱自己的歌!
有些不懂法律的原創歌手,歡天喜地的把自己歌的著作權賣了出去,但完全沒有法律意識,依然在盈利場合唱自己的歌。
這就侵權了!沒錯!唱自己的歌也會侵權!
而且歌以後無論再火!都和原創作者沒一點關係了!因為他連自個唱的權利都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