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草一樣活!
一個星期也就一百塊錢的生活費,無論再怎麼節約都要很久才能攢到買手機的錢。哪怕隻是一個最便宜的也要三四百塊錢呢。
這時候用的手機都是半智能的,上邊是屏幕,下邊是鍵盤。有直屏的,有翻蓋的,還有最能摔的諾基亞。
等我攢夠錢了第一部手機就買個白色直板的,我喜歡簡潔雅致的感覺。
現在學姐都高三了,每天風風火火的。而我們也在一天天的向高三靠近,深感過一天就少一天。
高二唯一休閒的課就是體育課了。每次上體育課就像脫了韁的野馬,跑完三圈,就自由活動。
經常個人到處閒逛,去的最多的地方就是跑到學校後麵的河邊散步,一條很大的河。
河邊有很多沙堆,都是從這條河裡挖出來的。
我們也會爬到沙堆上玩,看看有沒有貝殼之類的東西。雖然沒有,但每次都樂此不疲,假裝自己在海邊。
長這麼大都沒見過海,也沒爬過山,好羨慕在海邊有山有水的城市生活的人。
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有機會去爬山,去海邊的沙灘上撿貝殼呢?
河裡有條小船,用繩子綁在岸邊的,不然我可不敢下去。就像李清照詞裡說的“隻恐雙溪舴艋舟,載不動許多愁。”
而這條小舟,自然載不了四五個人。站在船上,輪著兩邊的木槳,感覺挺好玩的,就像電視裡演的那樣在假裝擺渡。
高二第一學期期末的時候發生了一件讓我措手不及的事情,那就是元逸風竟然輟學了。
好端端的這時候怎麼會輟學呢?真是想不明白,可是我又有什麼立場去問他呢。
這天和去年的場景如此相似,同樣是考完試,同樣是最後放假的我們。
我落了東西回教室去拿,然後就看到他也在校園裡。
雖然我近視,但我還是一眼就知道是他,即便隻是一個模糊的輪廓。
每個人走路的姿勢都是不一樣的,尤其是你覺得特彆熟悉的人。
有些人即便幾年不見,你一看到對方的背影和走路的姿勢便可以認出這個人。
與他隨行的是一個我沒見過的男生,那個男生和他差不多的年紀。
不知道是他以前的同學還是朋友,他們抱著書一起從班主任的辦公室出來。
從教室出來之後,我走在他們倆身後,隔了一段距離。
也不想讓他們看到我,不然會讓人覺得自己好像是故意跟著他們一樣。
他們兩個大概是抱著書的緣故也走的很慢。
這天的天氣也是陰沉沉的,隻是沒有下雨。我一路跟著他們,直到經過我住的那個巷子時停住了腳步。
腳下似有千斤重,再也不能往前。一直駐足在路邊,看著他們往北走,一直往北走,直到消失在路的儘頭。
我卻沒有對他說一聲“再見啊,元逸風。”
連聲再見都沒有說,連聲再見都不敢說。
我想一定是因為他身邊有個陌生人的緣故,如果他身旁沒有彆人,我是不是就會對他說聲“再見”?甚至跑去為他送行。
如果知道那是最後一次見麵,我一定會對他說出“再見”。如果當初說了“再見”,是不是就不會有很多年後的耿耿於懷。
以至於那句沒有說出口的話成了記憶深處最深的遺憾。可是沒有如果,這世上沒有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