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李芸汐來支配。
答應就扯結婚證,不答應那就算了。
他李家也不算食言。
那麼
對於這麼苛刻的條件,林平會答應嗎?
答應!
當然全盤答應。
處的角度不同,考慮的事情,自然也不同。
第一條,入贅李家。
人家什麼條件?
林平家什麼條件?
他不當上門女婿怎麼可能?
第二條、治好李芸汐。
不用他們說,自己的老婆,林平也得拚死去救的。
第三條,五百萬是李芸汐的嫁妝。
林平沒那麼臉皮厚,人家父母給小兩口的錢,他厚著臉皮去要。
協議正式生效。
林平就一個條件!
一個特彆奇葩的條件。
一家人怪異的問他,要開什麼條件?
“婚禮當天!我希望請開連鎖超市的張家,全家來參加婚禮。”
一家人是莫名其妙,這算什麼條件啊?
李有福是房東,張家是他的房客,本來就算是有關係的合作夥伴。
請他也是很正常的嘛!
所以,他們家沒反對,直接一口答應了。
就這樣
一個巨大的軟飯碗,成功被吊絲林平給捧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