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之,你覺沒覺得那昏迷的幾個人中,有一個好怪啊。”
“大哥你是說哪個?”
“就是和我們一樣帶著武器的那個,與你我所持斬馬刀不同,那所拿的好像是馬牙嵌鋼式戚家刀。”
“戚家刀?難道他是戚家軍的人,怪不得那個人給我一種當兵的感覺。”
兩個人策馬揚鞭而去,而這座客棧也帶著它的罪惡徹底灰飛煙滅,大火劈啪作響,反映出血紅的的光芒。
此間如畫,畫的是那被血染紅的河山。
江楓知道做這一切並不能改變什麼,或許過幾天還會有一家黑店在這裡矗立,繼續殺人越貨,但是現在的自己能做的隻有這些。
就算是點燃一縷微弱的光芒,江楓也會義無反顧的去做,至死方休。
以他現在的地位,就如同一隻螻蟻,根本微不足道,在這個時代,想要自己的地位淩駕於萬人之上。
要麼有錢,富甲一方。
要麼學富五車,科舉中第,登堂拜相,進去權力的中樞。
但是江楓隻能走第三條路——軍功。
壯士手中三尺劍,雄圖胸裡十萬兵!
在亂世,軍功或許是最好建立起來的了,四處都在打仗,一將功成萬骨枯!
“駕!”
沒過多久,兩個人就來到了大淩河堡附近,穿過這裡不出一日即可到達錦州。
江楓本想現在錦州繼續立足,可是當了數年的兵,可到頭來依舊是隻是一個小旗,手下隻有十人左右,按這個趨勢,自己乾到死,頂多也就是一個千總,手下也就千八百人。
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眼前正有一個很大的契機擺在自己麵前。
現在是崇禎元年三月初,距離寧遠兵變還有四個月左右的時間,如果在那個時候力挽狂瀾,或許自己就可以進去權力的中樞。
此刻陝西的起義軍剛蠢蠢欲動,李自成還是一名驛卒,皇太極也沒有建立清朝分庭抗禮,天災還沒有大規模降臨在這片土地上,一切有可能還來得及。
想著想著,兩個人走進了城中,此刻天已經快黑了下來。
來到城中,江楓的第一印象就是,這年頭,老百姓的日子不好過。
城外田野因為乾旱變得荒蕪,農民一年所有的希望全部藏在了那裡,城內一大堆流民乞丐正在四次乞討,吃飽飯已經在他們的眼中成為了奢望。
就在這群乞丐的對麵,一個高大的酒樓拔地而起,城中的有錢人正在那裡喝酒吃菜,還在欣賞台上的舞蹈,如癡如醉,如夢如畫。
可笑,數米之遙,竟是天堂與地獄之間的差距。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活了二十多年的江楓終於理解杜甫那時的心境,茫然的無力感。
就在江楓看向遠處酒樓的時候,耳邊突然想起了一個老人的聲音。
“這位大人,有吃的嗎,行行好,賞給我們些吧,我們從複州一路逃到此處,已經三天沒有吃飯了。”
定睛一看,原來是一個六十餘歲的老人,正帶著他的孫女向前麵的一個身穿綢緞的商人乞討。
商人看都沒看,直接一腳把那個乞討的老人踹了出去。
嘴裡還罵道:“老東西,這衣服是你能碰的嗎?真是晦氣。”
隨後遍拂袖而去,老人重重的摔在地上,卻還在死死地護住他的孫女。
“爺爺,您沒事吧。”
“沒什麼大礙,讓小小擔心了。”
江楓連忙走了過去,把老人扶了起來。
“小夥子,多謝了。”
“晚輩舉手之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