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魂落魄地從律所出來,方誌學已經沒有心思去計較剛剛失去的那兩千塊錢。
按照周泰的說法,這次自己的處境很不妙。
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和對方協商達成和解,讓對方主動撤訴。
隻是方誌學有點想不通,為什麼周泰就那麼肯定法院一定會立案,並且最後吃虧的一定會是自己。
作為非專業人員,方誌學想不通也很正常,但他不會去質疑周泰。
因為兩千塊錢。
一個谘詢費一小時就要兩千的高級律師,會在這樣的事情上騙他嗎?
兩千塊錢的信任,完全可以讓方誌學產生不了這方麵的懷疑。
可是如果自己現在去低頭認錯,對方會選擇放過他嗎?
方誌學不確定。
他可沒忘了自己在下午做的事情。
對方都起訴了,肯定不會是簡簡單單一個道歉就能解決的。
推己及人。
方誌學把自己代入葉向陽。
如果他是葉向陽的話,一定會告到對方坐牢為止。
所以。
服軟未必有效。
方誌學很快就得出了結論。
可是不服軟又能怎麼樣?
除非……
欸?!
除非!
有了!
方誌學一拍腦袋,忽然間有了個想法。
對方不是要告自己汙蔑嗎?
可萬一自己說的就是“事實”呢?
如果讓他們口中的汙蔑坐實呢?
想到這,方誌學激動地全身顫抖。
格局瞬間打開!
整件事情的關鍵在哪裡?
在於捐款上麵。
隻要證明前幾天的那次捐款是一場作秀,是不存在的,那麼就徹底坐實了自己的質疑。
至於冒充江城晚報工作人員的事情,反倒沒那麼嚴重了。
隻要石錘對方作秀詐捐,那麼到時候網絡輿論一發酵,焦點肯定不會在這件事情上麵。
既然造謠不存在,那他開個玩笑行不行?
自己又沒有利用江城晚報工作人員的身份去違法犯罪,頂多就是冒充一下身份,賠錢道歉就行。
他們總不能說,自己口嗨一下,聲稱是葉向陽的同事,吹牛說對方請自己吃個小龍蝦就構成誹謗吧?
他隻是在口嗨吹牛啊!
這樣的人網上多了去了。
而且。
方誌學剛剛才從周泰那裡了解到,構成誹謗罪的條件之一,就是必須對他人名譽和人格尊嚴造成傷害。
你詐捐都坐實了,我怎麼誹謗了?
明明就是勇敢站出來揭穿事實真相!
現學現賣的方誌學感覺自己簡直太聰明了。
這兩千塊花得值!
“格局”打開後,方誌學瘋狂發散思維。
不過想要讓誹謗成真,那他隻有一個選擇,就是找到捐款的拾荒老人。
總不能找葉向陽或那家慈善機構,然後告訴他們,求求你們了,配合我撒個謊吧!
連方誌學都覺得這樣的行為弱智。
那個拾荒老人不一樣,對方的生活條件不太好,隻要花點錢就比較容易解決。
有錢能使鬼推磨。
對方都窮成那樣的,方誌學不相信自己拿出錢,對方會拒絕。
巧的是,方誌學還真認識那個叫老水的拾荒老人。
要不然也不可能那麼準確地在網上說出他的相關信息。
對方真名叫水榮,自己以前也在城中村住過一陣,見過對方好多次。
想到這,方誌學立馬就去銀行取了一萬塊現金。
畢業後一直沒去工作,方誌學這兩年通過在遊戲裡打裝備和接代練,也賺到了一點錢。
雖然有點心疼,但為了消災,也隻能破財了。
一萬塊,對方撿十年垃圾都攢不下來吧?
自己一個月就可以。
方誌學忽然有些自得。
帶著一萬現金來到水榮住的那個地方,方誌學眉頭緊皺。
自從去年底通過打遊戲賺到了錢,他已經很久沒來過這種地方了。
水榮並不在家。
這個時候,他應該在外麵。
方誌學找不到他,又不想就這樣離開,隻能在屋子外乾等。
一直到傍晚,水榮的身影才開始出現。
“你找誰?”
看到蹲在自己房子外的方誌學,水榮的臉上露出幾分警惕。
“你。”
“我?”
“是。”
“我們不認識。”
“不認識。”
“你找我乾什麼?”
方誌學活動了下蹲得有些麻的雙腳,對著水榮說道:“你前幾天是不是捐款了?捐了三百。”
“這你也知道?”
水榮震驚。
前幾天捐款的事情,是他這段時間最驕傲的一件事,他都跟人吹噓過好多次了,沒想到眼前這個陌生的年輕人居然也知道。
“我看了網上的視頻。”
方誌學耐著性子解釋道。
聽了方誌學的話,水榮有些自得地看著他,“你也看視頻了?”
前幾天葉記者跟了他一天,拍了些畫麵,裡麵有他,當時跟他說想要做成視頻放到網上,征詢他的意見,水榮當時同意了。
然後沒兩天,就有在廢品回收站認識的人說他出名了,還拿手機給他看葉向陽發到網上的那個視頻。
水榮看了一遍,感覺視頻裡說的情況都很中肯。
最重要的是葉向陽在視頻最後說的那段話,差點都把他給說哭了。
他覺得他們這些人並沒有葉向陽說得那麼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