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棵很怪異的樹,這棵樹生長在一座土包上,在周圍是茂密的灌木叢和扭曲的藤蔓。
這棵樹不是很高,但是很粗壯。
彆的樹樹枝上都是長滿了樹葉,而這棵樹的樹枝上都是一根根枝條。
就像書籍上寫的那樣,枝條上長滿了尖刺。
尖刺是紅色的,遠遠看去整個樹冠就像戴了一頂紅色的帽子。
“這也太安靜了。”
站在船上,鄭經警惕的看著前方。
自從來到這裡,鄭經就沒有聽到一聲蟲鳴鳥叫。
把衝鋒槍從空間中拿出來,戴上頭盔。
鄭經把船往前開了開,來到岸邊。
從船上跳下來,踩在土地上,鄭經發現這裡的土地很硬,不是那種鬆軟的樣子。
把船收起來,鄭經拿著開山刀劈砍著攔路的樹枝。
在離樹五六米遠的時候,鄭經停下了腳步。
看著快垂到地麵的枝條,鄭經一刀砍了過去。
看著斷裂的枝條,鄭經發看到枝條的斷裂處流出了紅色的汁液。
隨著汁液流出來,鄭經忽然聞到了一股誘人的味道。
聞到這股味道,鄭經有一種把汁液喝進去的衝動。
不好,有毒。
察覺到這股異樣的衝動,鄭經連忙把防毒麵具戴上。
戴上防毒麵具後,身體的異樣才消失。
這是怎麼回事?
想到剛才身體的反應,鄭經戴上厚厚的手套,然後用刀又砍下來幾根枝條。
再這些枝條落下來的一瞬間,鄭經一把抓住,然後從空間中拿出一玻璃瓶,把枝條的斷裂處放進裡麵。
看著瓶子中逐漸多起來的紅色液體,鄭經準備回去找專業的機構檢查一下。
看看這些汁液中有什麼成分,為什麼聞到散發的味道會讓人有那種衝動。
裝了半個玻璃瓶的汁液,鄭經就把瓶子放了起來。
脫下手套,鄭經把目光看向了這棵樹的下方。
在這棵樹的下麵,有一些枝條垂直到了地麵。
再這些枝條旁邊,躺著很多殘骸。
從這些屍骨的形狀來看,死在這裡的動物有很多。
大大小小的骨頭有些都埋藏在了泥土中。
看到比周圍高出一些的地麵,鄭經的心中忽然冒出了一個想法。
這個土包不會是這些動物的屍體堆積起來的吧?
仔細的打量了一下,他感覺他的猜測應該是真的。
這些動物的死應該是這棵樹的汁液問題。
隻是讓他疑惑的是,這些動物是怎麼被吸引過來的。
自斷一臂?
還是在特殊的時間就會發生變化?
答案應該都在這些汁液裡麵,等到檢查結果出來應該就明白了。
拿出手機對著這棵樹不同角度的拍了好幾張照片。
看著拍好的照片,鄭經準備回到部落後就給動物保護協會的會長陳賽發過去。
他作為動物保護協會的會長說不定認識。
把手機放起來,鄭經把目光看向了森林深處。
這裡既然有這樣怪異的樹,那麼裡麵會有什麼?
這是鄭經很好奇的一件事。
從這棵樹的旁邊繞過去,鄭經全副武裝的向著前麵走去。
不知道是不是靠近亞馬遜河的原因,這裡的樹木和灌木長的異常的高大茂密。
一些從喬木上垂下來的藤蔓植物最粗的居然比他的胳膊都粗。
除了他的腳步聲和踩在地麵發出的聲音,周圍一片死寂。
這裡已經離那棵樹那麼遠了,居然還沒有動物的存在。
往前逛了沒多久,鄭經準備回去。
一路走來,鄭經連一棵貴重的樹木都沒有看到。
回到那棵怪異的樹旁,鄭經看了兩眼,然後來到水邊把衝鋒舟放了出來。
坐在衝鋒舟上,鄭經打開係統地圖把這裡給標記了下來。
回到部落的時候,鄭經就發現部落的人都穿戴的很華麗。
他們身上都穿著印第安人特有的服飾,裸露在外的皮膚上畫著灰色、紅色、白色的圖案。
不管男女老幼,頭上都帶著羽毛頭冠。
有些人手上還拿著長矛和弓箭。
看到鄭經回來,部落中的小孩子們都跑過來跟在他的後麵。
鄭經往後看了一眼,不知道這是什麼儀式。
來到部落中央的木廳下,部落中有威望的人都在這裡坐著。
“我們的貴客回來了。”
看到鄭經回來,鹿角明顯的鬆了口氣。
“來來來,給我們的客人畫一下。”
還沒等鄭經坐下,就聽到鹿角叫來一位四十多歲的女人。
女人手中拿著一個木碗,碗中放著一些紅色的顏料。
這應該是要給他畫彩繪。
女人用手在顏料碗裡摸了一下,然後在鄭經的臉上左右抹了一下。
這就好了?
拿出手機看了一下,臉上多了兩道紅色的痕跡。
“來來來,快坐下,等會就要吃飯了,吃過飯,就要忙著準備晚上的篝火晚會了。”
鹿角拉過鄭經,讓他坐在他身邊。
“篝火晚會?”
“是這樣的,篝火晚會是我們村子迎接客人舉辦的晚會,隻有貴客我們才舉辦。”
鹿角看到鄭經疑惑的眼神,給他解釋了一下。
原來是這樣。
“對了,你應該看到那棵樹了吧?”
“看到了,我第一次見到那種樹,砍斷上麵的枝條居然還往外冒紅色的汁液。”
“你還砍枝條了?”
聽到鄭經的話,鹿角驚訝的問道。
看到鹿角和周圍的人都一臉驚訝的樣子,鄭經有些不解,這是怎麼了,他們為什麼這麼驚訝?
“對啊,這有什麼不對嗎?”
鄭經小聲的問道。
“沒有沒有,我隻是比較驚訝而已。”
原來,鹿角自從看到那本書上的記載後,就帶人親自過去一趟,他們隻是在遠處看了看,根本就沒有去岸上。
原來是這樣啊。
還以為他們在驚訝什麼呢。
…………
晚上,鄭經第一次見到了印第安部落的篝火儀式。
這是一種很古老的儀式。
鄭經和鹿角坐在篝火旁,在外圍,部落族人圍成一圈,跳著原始的舞蹈。
在篝火旁,鹿角給鄭經戴上了他們部落的羽毛頭冠。
這代表著他是部落最尊貴的客人。
也代表著雙方友誼長存。
喝了一杯部落自己做的果酒,隨後鄭經也加入到了跳舞的隊伍中。
載歌載舞兩三個小時,篝火熄滅,各回各家。
第二天早晨,在部落吃過早飯,鄭經離開了麋鹿部落。
他要回去了。
在回去之前,他要去一趟格魯部落。
花了五個小時,鄭經來到了格魯部落,又一次見到了科維奇酋長。
對於鄭經的到來,格魯部落的人都很高興。
對於這位華夏的客人,他們很是喜歡。
和科維奇說了會話,鄭經說明了來意。
科維奇聽到鄭經來到這裡隻是走之前過來看看,極力的挽留他在這裡住兩天。
鄭經沒有答應,呆了會就離開了。
三個小時後,鄭經找了個安全的地方從船上下來。
來到岸上,鄭經把衝鋒舟收進空間,然後來到一旁的路上,看到沒有人把汽車放了出來。
打開車門坐進去,鄭經啟動車輛,一踩油門離開了這裡。
晚上六點半,鄭經來到了瑪瑙斯。
看著燈火通明的瑪瑙斯,鄭經感覺整個人都放鬆了起來。
來到最近的一家四星級酒店,鄭經看了一下酒店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