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逸這兩天,算是徹底過了一把大口吃肉的癮。
特彆是前陣子,在武威的地下通道裡確實也給人餓壞了,出來就甩開腮幫子,撩開後槽牙急赤白臉的吃了一頓內蒙的牛羊肉。
來到興慶府,又是頓頓無肉不歡。
在上京的時候,他也沒少吃羊雜。
無論是吃涮羊肉還是吃爆肚,羊雜肯定是少不了的,隻是吃法跟大西北有所不同。
老馮應該是這家店的老主顧了,叫來服務員大概叮囑了幾句,服務員點點頭去了後廚。
“這家是老館子了,一直都是興慶府的老味兒,不知道你們吃不吃的慣。”
說完,老馮搓了搓手,從桌上的塑料小框裡扒了幾瓣蒜放在手邊。
當地有句話叫‘羊雜就蒜金不換’,吃牛羊肉的時候就點生蒜,那簡直就是人間絕味。
這一看就是老吃家了。
一切準備妥當,這才把茶杯捧在手裡,看向他們兩個,慢條斯理的打開了話匣子:
“事情白老哥已經跟我講了,我大概也能猜到是誰下的手。
我估計,是有人早就盯上你們了,要不然,他們也不會這麼快就找到你們的住處。
而且你們住的那間酒店,本來就是人家的產業。
你們身上是不是有什麼東西‘引招兒’引人耳目)啊。”
說到這,老馮抿了口茶,饒有深意的看向他們兩個。
這家夥拿腔作調的樣子,儼然一副老江湖的做派,還要擺動一下“春典”,那句話意思就是在問他們,身上是不是有什麼東西被人惦記上了。
林逸回憶了一下,要說身上有什麼東西遭人惦記,那可不是一件兩件。
如果誰想打他身上東西的主意,那可真是想瞎他一雙狗眼。
況且,如果對方熟悉他的話,肯定知道這些東西他絕不輕易離身,怎麼會蠢到把它們留在酒店裡?
老馮無非是想“詐”他一下。
這幫老油子,雁過拔毛,獸走留皮,念著當年白老爺子對他的恩情來幫忙,但是,該吃拿卡要的時候,那是一點不手軟。
“我還真不知道我身上有什麼值得他們惦記的東西,該不會是要我的命吧?”
林逸似笑非笑的看向老馮。
老馮一怔,嘿嘿一笑。
“那不能,那不能,這裡頭可能是有誤會。先吃飯,先吃飯,吃飽了咱們上去一趟,當麵把話說開了就行。
今天這怎麼回事?有點慢啊,我去催催。”
老馮借故離開片刻,化解此時的尷尬。
白璐忽然想起了什麼,小聲對林逸道:
“林哥,你說他們會不會是在打那本日記的主意?”
林逸思慮片刻,搖了搖頭。
“這東西在咱們手裡,也就咱們四個和幾位先生知道,不可能這麼快就走漏風聲的,稍安勿躁,我倒要看看是什麼人在打咱們的主意,這個老馮到底要怎麼當這個中間人。”
沒過多久,老馮帶著一個服務員,端著一個茶盤走了過來,熱氣騰騰的羊雜已經盛在碗裡。
“來啦,熱熱乎乎的羊雜,就上一牙子鍋盔,嘖!那叫一個美!”
林逸也不跟他客氣,接過碗就動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