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上次來不同,這次一個員工都沒有,也不知道是今天周末沒上班還是被胡誌文派出去了。
“胡總編!”“林生!”
還真是喝下午茶,胡誌文拿出茶具泡茶。
林佰誠見狀也不急,反正他已經有了決定,隻要胡誌文的條件和幾天前沒有變化,那他頂多少賺點答應合作就是了。
喝完茶,再聊點彆的,已經是半個小時之後了。
“林生,來說說我們合作的事吧。”
胡誌文沉聲道:“既然18的股份林生你還不滿意,那我有一個提議,如果這樣還不行,那我也沒有辦法了。”
“胡總編你說。”
林佰誠認真聽著。
胡誌文道:“基礎還是18的股份,不管小說能不能救得活報社。之後,在小說連載的半個月內,日發行量必須達到三千份,隻有這樣才能讓報社不至於虧損,救活報社,這時我會轉2的股份給林生你,林生你占股達到了20。”
“在報社能活下來的接下來一個月內,報紙的平均日發行量每增加兩千份,我就轉1股份給林生你,封頂5。也就是說,隻要一個半月內報紙的日發行量能夠達到一萬三千份,那林生你就可以獲得25的股份了。”
“這是我所能給出的最好條件了,如果這樣林生你還不同意合作的話,那我隻能放棄這次合作,老老實實的將報社關閉了。”
但凡有可能,胡誌文都不想就這樣關掉報社,想賭一把。這次他提出的條件,對他其實還是有利的,畢竟到了最後要是真的要多轉給林佰誠7的股份,那隻能說明報紙的日發行量達到了一萬三千份,那他手上的75股份隻會更值錢,賺的更多。
“胡總編,合作愉快!”
林佰誠聽後很是痛快的伸出手來,沒有再多說什麼。
“合作愉快!”
胡誌文伸出手和林佰誠握了握,整個人也放鬆下來。
因為是關係到股份轉讓,所以兩人雖然口頭上談成了,但還要簽定股份轉讓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隔天上午,林佰誠再次來到星星日報,不過這次他不是一個人來的,還帶來了一個律師。
林佰誠可不傻,不會胡誌文說什麼他就相信什麼,關係到自己的利益,再怎麼謹慎也不為過。
在雙方擬定的合同中,星星日報給出的條件和昨天兩人談的一樣,不過多出了林佰誠擬定的幾條說明。
像是林佰誠隻交出了《風雲》小說的報紙連載版權,且還隻是第一部而已,後續小說和這次的合作沒有關係,其它影視改編等各種版權都在林佰誠的手上。
還有就是,星星日報在外麵必須沒有任何欠債,而且在關閉報社後的淨資產必須在一萬港幣以上等等,這些都是為了保障林佰誠的利益。
林佰誠不敢百分百相信胡誌文的話,鬼知道星星日報的淨資產到底是不是負數,隻有在合同上注明了這些先決條件,林佰誠才敢簽字。
不要弄的什麼錢都沒有賺到,反而因為被人坑了欠下大筆港幣才好。
胡誌文也沒有不滿,畢竟他又沒有坑人,所以都同意了。
最後,林佰誠和胡誌文在雙方律師都確定沒有問題後,各自在合同上簽字,正式達成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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