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檢察官剛把不記名手機收入空間背包。
當當當……
敲門聲響起。
“進來!”
範元宗聞聲推門而入,快步上前鞠躬行禮。
“部長,我回來了!”
李在華目光如炬,緊緊盯著下屬。
“怎麼樣,有結果了嗎?”
範元宗表情難看的道:“部長,已經查清楚,李東旭收了郭玉赫老婆的錢,足足兩億……”
“不過這僅是兩人交易的一部分,郭玉赫還承諾幫李東旭的妻弟進入鎮海市的鉦府機構……”
劈裡啪啦,範元宗把自己所掌握的資料,一五一十的全部說了出來。
隨後他又遞上一份文件。
“部長,這是我的調查報告,請過目!”
畢竟李東旭是監察二部的一員,出了這種醜聞,容易影響到李在華的人設。
雖然範元宗以前不服年輕檢察官,但經過長時間的相處,他明白李在華並非池中之物。
監察部困不住這條潛龍,對方遲早要走。
而他隻要等到李在華離去,監察二部部長之位外遲早落到自己的頭上。
況且年輕檢察官未來前途無量,又有韓州集團保駕護航,跟著這種人才是最佳選擇。
因此範元宗擺正態度,就算日後不當檢察官,也能靠著李在華的關係在韓州集團混個一官半職。
“部長,抓了李東旭影響監察二部的聲譽,我們要不要做點事?”
聽聞此言。
李在華想了想。
李東旭作為監察部檢察官,收受賄賂屬於知法犯法。
如果他被抓了,必然有人借題發揮,說年輕檢察官管理不力,失察等等的罪責。
李在華的目的是幫老同學,沒必要自找麻煩。
年輕檢察官思索片刻道:“元宗,你說的沒錯,的確要做點事……”
“今晚你約李東旭出來見個麵,就選在大檢察廳附近的那家中華料理……”
範元宗心領神會。
“好的部長,我知道怎麼做了。”
…………
另一邊。
醫院的羈押病房內。
由於第一次庭審結束,梁海正沒有理由繼續阻止石東出和自己代表律師見麵。
盧永煥拿出新證據的副本交給對方。
石東出拆開檔案袋取出文件,剛剛看了幾行,神色驟然大變。
“不可能,絕不可能,我沒做過!”
盧永煥表情嚴肅的沉聲道:“石會長,我是您的代表律師,您做的任何事情最好如實相告,這樣我才能更好的幫您!”
石東出大怒。
“我說沒做過,就是沒做過……”
說著,他怒目而視:“盧律師,難得你不相信我!”
盧永煥假裝害怕。
“石會長,我怎麼會不相信您,實在是這份新證據非常完美,一旦找不到漏洞,您極有可能因此而定罪!”
此話一出。
石東出大驚失色。
“什麼,你說我要坐牢!”
盧永煥趕忙解釋:“石會長放心,這份證據雖說足以定罪,但過於完美反而令人感覺不真實,因此我懷疑是偽造的!”
石東出一愣。
“偽造的證據?”
盧永煥斬釘截鐵的點頭。
“沒錯,的確像是人為偽造,我們還有一天半的時間,希望能來得及找到相關的證據……”
說到這裡,他又給石東出吃了一顆定心丸。
“不過您放心,即便暫時沒有證據,我也有辦法延遲開庭,直至找到偽造證據的線索!”
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bigeb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