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門聲響起。
“進來!”
李東旭聞聲推門而入,快步上前鞠躬行禮。
“老板!”
說著,他從隨身的公文包中取出一份文件。
“這是您讓我準備的東西。”
李在華接過文件,單手展開一頁一頁的翻閱。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
年輕檢察官手指點在合同最後的金額。
“這裡要稍微微改改,兩百億太少了,容易引起金融監督委員會的懷疑,改成四百億!”
這份文件是李在華吩咐李東旭準備的收購合同。
楊仁泰手裡的股份,年輕檢察官勢在必得,但在收購金額上,今時不同往日。
目前銘盛集團的漲勢不錯,原價兩百億收購,彆說金融監督委員會了,普通股民也不信。
當然,即使是四百億的價格,李在華照樣大賺特賺。
李東旭想了想道:“老板,四百億會不會太多了?楊仁泰在監獄,可沒地方花錢!”
年輕檢察官笑了笑。
“按我說的做......離岸公司怎麼樣了?”
李東旭回答道:“辦好了,隻要楊仁泰簽完合同,股份立刻轉讓給離岸公司......”
“另外我找了借名人,就算猜的是我們做的,也找不到證據!”
李在華滿意的點點頭。
作為前監察二部檢察官,李東旭知根知底,做起事來更加謹慎。
“做的不錯,過兩天等楊仁泰的病情好轉,找個理由拿給他簽了。”
雖然律法規定,在不知情情況下簽署的文件不具備法律效應,但也得分人。
如今的楊仁泰就是案板上的肉,任人宰割。
李東旭收回合同。
“明白老板,我知道怎麼做了!”
李在華又道:“最近世宗律師事務所,有什麼情況?你有沒有見到樸世宗!”
年輕檢察官一連問了兩個問題。
沒辦法,兩人是敵對狀態。
萬一樸希根腦子一抽,讓樸世宗再次掌權,那以前做的一切豈不是白費。
聽聞此言。
李東旭立即回憶最近一段時間在世宗律師事務的所見所聞。
片刻後。
他開口說道:“老板,可能我一直忙著楊仁泰的案件,很少回律師事務所......”
“不過我每次回去的時候,沒見到過樸世宗!”
李在華摸了摸鼻尖。
“嗯,我知道了......”
說到這裡,年輕檢察官突然想起一件事來。
“東旭,你得準備一下了!”
李東旭一頭霧水,滿臉的問號,
“老板,合同不是準備好了嗎?”
李在華笑著道:“不是合同,而是你要搬到新的辦公室......”
楊仁泰庭審的前兩天。
年輕檢察官給樸希根打了電話。。
樸希根自然不好駁李在華的麵子,反正一間辦公室而已。
外人看來世宗律師事務所的房間難得,實際上就是樸家一句話的事。
李東旭大喜。
“老板,您說真的?”
他不是沒想過去鹹大勇的律師事務所,可拉不下臉。
大家同樣是老板的人,為什麼他要屈居鹹大勇之下下。
李在華一本正經的道:“我已經跟樸老爺子談妥了,星期一上班,人事會通知你。”
李東旭九十度彎腰鞠躬行禮。
“謝謝老板,我一定不辜負您的期望!”
年輕檢察官擺擺手。
“小事一樁,隻要好好做事,我不會虧待你的!”
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bigeb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