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昱伸長脖子往她碗裡瞧了一眼,除了碗底的一點兒湯渣,好像沒剩什麼。
“是不夠吃麼?”他夾起一大筷子麵條,作勢要往她碗裡放,“再分你一點。”
“不是!”葉昔惶然阻止了他。
吃得比元昱快就算了,怎麼能比他吃得還多?
這樣會不會顯得她很不淑女?
誠然,她也不能算什麼淑女,但總不能叫元昱看到她一副餓死鬼的難堪模樣。
葉昔斬釘截鐵地道:“我飽了的。”
“沒關係啊,”元昱偏了偏頭,輕易看穿了她,“能吃是福,看著你吃麵的樣子,我都覺得麵條吃起來特彆香。這是我恢複飲食的第一餐,我是特意吃得少些慢些...如果你覺著不夠吃還想要,彆客氣。”
葉昔看了看他的碗,確實很香,但還是堅決地搖了搖頭。
元昱卻想岔了:“若是介意病號吃過,要廚房再來一份,好不好?”
還可以再來一份?
“不要了。”
“真不要了?”
“...請廚房加一點吧。”葉昔暗暗掐了掐衣角,“但我不是嫌棄你,就是覺得不該搶一個病號的飯。”
元昱笑眯眯地拿起手機。
他的手機是藍色的,和她那粉紅色的手機一模一樣,設計偏女性化。林靚覺著好看曾問她型號,兩人把手機翻來覆去地檢查了,愣是沒弄清楚,後來才發現是定製的。
難怪她覺得這手機還挺好。
無關功能,就是讓人感覺挺好的。
一小碗帶著雞絲又去了蔥花的麵很快送來,香氣比剛才更濃,“吃相很香”的葉昔這回注意控製節奏,總算和元昱同時把麵吃完,連湯都喝的乾乾淨淨。
請人收走了碗,肚子暖烘烘的葉昔和臉色紅潤潤的元昱聊了起來。
平平淡淡的居家時刻,叫人安心。兩人不知不覺聊起灣城大學的事情。
那時,葉昔學商科,元昱比她大兩個年級,學的商和法。共同的高數共同的禿頂老師,講起來有煩惱也有歡樂。
把商院的老師校友說了個遍,元昱終於期期艾艾地道:“那…你覺得我以前怎麼樣?”
“你?我又不認識你。”葉昔才不中他的圈套。
“你居然不認識我?”元昱有些上火,“你怎麼能不認識我?”
葉昔擋著嘴笑。
“你真不認識我嗎?”元昱有點著急。
認識,當然認識。
大學的元昱,還沒有“元氏集團小開”這個社會性的頭銜,能成為學校裡明星一樣的存在,完全是因為他本人。
他的課業不算拔尖,但出眾的樣貌與氣質足以叫大學裡的學生們將他推上人氣頂尖。
更彆提他還活躍在各種獎項之中。
藝術、運動甚至科技類比賽,他幾乎每個都參加,每個都得了獎,圖新鮮似的把一等獎集郵到手,然後便失去興趣,再不參與。
唯一一次例外,是葉昔那年參加的鋼琴比賽。
他明明得過獎,還來搶她的。
葉昔終於逮到機會控訴他:“認識不如不認識。你搶過我比賽的一等獎,我巴不得揍你一頓。”
元昱眼睛一亮,忽然道:“你以前還真‘揍’過我一頓。”
葉昔的迷惑臉簡直太可愛。
“真的,我不騙你。”想起當年事,元昱依然覺著有趣,“很賣力的那種,特彆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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