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求你們彆黑我了!
“在確定張三是否構成使用假幣罪之前,我們先簡單說一下,使用假幣罪的概念!”
張辰講解道“使用假幣那個假幣,必須要對貨幣的公共信用造成破壞,你們覺得這種錢在市麵上會導致老百姓不敢用軟妹幣嗎?”
網友們都被他的話說懵了。
因為用了冥幣,所以不敢使用軟妹幣?
這踏馬怎麼可能?
這完全不是一回事好嗎?
“說的沒錯,不可能!”
張辰繼續道“就像你們說的,這踏馬是冥幣啊!就像我用了一張麵值250塊的錢,上麵畫著八個頭!”
“我說你給我找錢,你還真給我找了,這肯定不構成使用假幣罪啊!”
“所以,接下來的問題就是,既然不構成強x罪,也不構成使用假幣罪,那構成詐騙罪嗎?”
網友們馬上議論起來。
“我覺得肯定這次肯定構成詐騙罪了吧?”
“對啊!說好的五千塊,結果給了五千冥幣,這不是詐騙是什麼?”
“這次肯定構成詐騙罪了!”
“這要是還不詐騙,那什麼算詐騙啊?”
“肯定詐騙!辰哥你就彆賣關子了!”
網友們異口同聲,言之鑿鑿的說了起來。
然而!
張辰蜜汁微笑道“錯!張三不構成詐騙罪!”
瞬間!
網友們全都驚呆了!
“三哥這次有點兒牛逼啊!”
“我踏馬被辰哥三殺了啊!”
“牛逼牛逼!辰哥動動嘴就上演了帽子戲法!”
“不算詐騙罪,那算什麼?詐屍嗎?”
“我感覺又新學了一招,下次就用這個辦法!”
“既不構成強x罪,也不構成使用假幣罪,還踏馬不構成詐騙,這跟白嫖有什麼區彆?”
“那可不!白嫖多好啊!我最喜歡白嫖了!”
“兄弟,白嫖有風險啊!你以為那些小姐姐真能讓你白嫖?”
“大不了被打一頓唄,打一頓省下好幾千,夠買多少藍色小藥丸了!”
網友們嘰嘰喳喳的議論起來,好多人已經開始動起了歪心思。
張辰也不管他們,一本正經的解釋道“其實這個問題,就涉及到如何理解財產了。”
“大家知道任何一個問題,一定會有三種觀點,正說、反說、折中說。”
“正說認為什麼是財產?財產一定是法律所保護的利益,所以從這個意義上,我就算是偷你的d品也不叫偷竊,因為d品不受法律保護。”
“但是反說認為這也太不合適了,隻要有經濟價值一律叫財產,所以我偷你的d品,就構成盜竊,你們大概明白了吧?”
明白?
網友們全都咧起了嘴角。
明白個屁啊!
他們現在就想知道,張三到底犯了什麼罪!
張辰繼續道“但是采取經濟說,它會導致處罰範圍的無限擴大,於是又出現了折中說。”
“折中說認為隻要一種財產具有經濟價值,就值得保護,但這種經濟價值必須是規範所認可的經濟價值!”
“那麼大家覺得x交易的價值規範認不認可?”
網友們終於有點兒明白了。
“肯定不認可啊!”
“所以說,隻要白嫖就可以?”
“那可不,隻要不給錢就不算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