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也說高闕怎麼怎麼著,拿下就怎麼怎麼著;
結果死了那麼多人,傷、殘那麼多人,十裡八鄉家家戴孝。
消停幾年吧~
安生種地不好嗎?
說到此,慈不掌兵這個概念,隻可能為掌權者、‘掌兵’者所接受。
作為被掌的兵,底層民眾非但不可能認可這一概念,甚至還會對接受這個概念的人感到憤怒!
因為慈不掌兵的內在邏輯,是不要將必要的犧牲視作洪水猛獸,要接受戰略目標的達成,是需要承擔一定代價、犧牲的——這一客觀事實。
但在底層群眾,也就是這一邏輯的‘受害者’眼中,犧牲,根本不存在必要與否。
犧牲就是犧牲,戰死就是戰死。
雖然戰死也算是一種榮耀的死法,但他們隻能接受彆無選擇的犧牲。
他們隻接受在戰爭中,自己被逼不得已,退無可退,完全沒有活路,隻得無奈戰死;
卻絕對無法接受原本有活路、原本不用死的自己,卻被上層將官主動犧牲掉、主動送進必死的陷阱當中。
——他們希望自己犧牲後,上官表現出來的是惋惜、自責;
而不是對此早有預料的理所當然。
所以高闕之戰,漢家除了需要速戰速決、儘快占領高闕外,還要將傷亡數字,儘可能控製在合理得範圍之內。
什麼是合理得範圍?
根據劉榮根據過往經驗,所得出的大致估算:一支由五百人,而且大概率是同一籍貫的五百人所組成的司馬,平均每有一個人陣亡,就需要有三個人因功得到封賞。
而且這三個因功得到封賞的人當中,至少應該有一個人,要和那位陣亡者同屬一伍。
此外,這五百人的司馬,陣亡人數最好不要超過五十人,且絕對不能超過百人。
隻有這樣,民眾才會將戰死者,歸類為‘運氣不好’,又或是自己沒本事。
因為有那三個因功得封——尤其還有一個和自家大概率沾親帶故的小子,也因功得封作為參照;
便不會有人覺得,自家的兒郎陣亡,是因為漢家打了一場不該打、贏不了,亦或是需要用人命堆的戰爭。
隻是運氣不好罷了;
隻是時運不濟罷了;
隻是技不如人罷了……
有了這樣的自我安慰,再加上朝堂的撫恤、優待,以及那些因功得到封賞者作為榜樣、激勵,才能抵消將士陣亡,對民心民意所帶來的打擊。
具體到這場高闕之戰,這個‘合理範圍內的傷亡’,就更狹窄了。
——高闕之戰,隻要漢家得勝,那就是人均都能得到封賞!
且大概率連戰死者,也能得到身後哀榮!
所以這一戰,於戰場上戰歿、傷殘,以及在戰前、戰後非戰鬥減員的人數,至多不能超過總兵力的四分之一。
用更直觀的數字舉例,便是高闕之戰,倘若漢家派出十萬人參戰,那最多隻能有兩萬五千人,因陣亡、傷殘等原因失去戰鬥力。
聽上去,似乎空間還挺大。
百分之二十五的傷亡率,無論放在哪個時代、哪種文明狀態下的戰爭,都遠遠超過了軍隊的潰敗線。
但彆忘了!
郅都方才剛說過:要想將三萬先鋒送到高闕,郅都就得從博望城帶五萬人出發!
都還沒開打呢,兩萬五千的傷亡指標,就要被郅都用掉兩萬!
就算這兩萬的非戰鬥減員,能有小半非死、非殘,僅僅隻是累脫力而失去戰鬥力,這指標也要至少用掉一萬以上!
剩下一萬五千人的指標,且不說夠不夠用在攻打高闕的過程當中了;
——光是主力部隊跟進過程中的非戰鬥減員,都能把這總數兩萬五千的‘預算’給拉爆。
試想一下,如果高闕之戰結束後,老農們聽到的、看到的,是村裡出去的十個兒郎,凍死了一個、凍殘了一個,戰死了一個,戰場上殘了一個;
剩下六個雖都立了功,卻也都是身上掛著彩,或輕或重都受了傷。
換做是你,你會為了勝利而歡呼雀躍嗎?
你會覺得漢家,這是打了一個‘大勝仗’嗎?
當然不會。
你最多最多,隻能接受一人凍死或戰死、一人凍殘或在戰場上傷殘。
餘下八人,得大半都立功得封賞,且不能太過狼狽,不能受太明顯的傷!
隻有這樣,你才會繼續教育你的兒孫:當兵好啊!
打仗能立功!
你看那張三李四王二麻子,打了一場高闕之戰,什麼田宅爵位美嬌娘,全都有了!
什麼?
你說隔壁那個倒黴催?
嗨~
打仗哪能不死人呐?
還不是他沒好好磨練技藝,才在戰場上拉了胯?
這就又給劉榮,以及劉榮掌控下的漢家,出了個天大的難題。
——這個時代的戰爭,並不隻是把軍人送到前線那麼簡單。
十萬人的作戰部隊,哪怕是在內陸作戰,都需要至少兩倍數量的民夫、青壯,來負責後勤輜重的運輸,以及一些輔助性工作。
而高闕之戰,是在塞外。
按劉榮最保守的估計來算,哪怕高闕之戰,漢家真的隻投入戰役最低需求:十萬戰卒,也需要征發至少三十萬人以上的民夫,來充當後勤運輸兵,又或輔兵。
四十萬人,在臘月凜冬的塞外,打一場攻堅戰!
還得速戰速決,還得控製傷亡——而且是包括非戰鬥減員在內的傷亡!
留給劉榮的選擇,也就隻剩兩個了。
要麼想辦法,竭力避免,最好完全避免漢軍將士,因天氣因素而出現非戰鬥減員。
也就是給將士們百分百做好保暖,將凍死、凍殘、凍傷的人控製在個位數。
要麼,通過某種方式——比如幾萬大軍潛入高闕,同時一對一抹脖子,兵不血刃拿下高闕之類,來極大限度的降低戰鬥過程中的傷亡。
二者都不大現實。
但劉榮,卻似乎非選一個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