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連忙從地上站起,收拾了一應東西,還不忘把我那碎了的手表從我手腕上摘了下來,然後慌忙地踩著高跟鞋逃走了。
同時還不忘打出了一個電話“死鬼,你哪去了,我都完事半天了,你怎麼還不來接我!”
我瞪著眼睛,直勾勾的看著她離去的方向,腦子依舊渾濁,但我知道,我丟了我最不能丟的東西。
不能丟……
絕對不能丟!
我掙紮著站起,扶著牆壁,瘸著一條腿,傷口正在往外溢血,但我依舊不管不顧,隻管瞪著滾圓且布滿血絲的眼睛,追著那個女人。
但沒追出兩步,我又一頭栽倒在地,什麼都不知道了。
……
“要我說就找個地方把他一埋算了,還把他弄回來乾嘛?”
說話的人口吻很是嫌棄,就像是要丟掉一塊發臭的抹布似的。
“你是不是傻,這塊表我拿去問過麥姐了,這可是江詩丹頓,一塊就要幾千萬(南國盾),他能是差錢的主?”
另一道聲音響起,隻聽這話就聽得出她壓抑著的興奮之情。
“一塊表而已,要幾千萬?”
另一人震驚得不行,吊著嗓子說道。
“嘿,你可彆小看這一塊表,對那些大人物來說,帶塊名貴的手表有什麼稀奇的……你還記不記得你上次介紹給我的炮哥,上次我在他家過夜的時候,他就戴了塊金表,好像叫什麼力士,還沒這江詩丹頓值錢呢,我摸都不讓我摸一下,小心得很,依我看,他起碼比炮哥厲害,我們救了他,說不定就發了。”
女人似是再也壓抑不住興奮,同時又說“這都兩天了,他還不醒……你說他不會挺不過來了吧,要不送他去醫院?”
“去醫院?你花錢?之前醫生還是我找的,錢也是我墊的,你先把錢給我,要不就把那個什麼蹲的表給我。”
兩人越說越激烈,差點要為了一塊表打起來。
其實我早就醒了,我醒過來的時候這兩人還不在。
我現在是在一個貧民窟裡麵,周圍都是二層樓三層樓的破敗房子。
這一男一女兩個人,以我跑江湖多年的經驗判斷,兩人一個是掮客一個是小姐。
老話講,觀人於酒後,觀人於忽略,觀人於臨財臨色。
那個女人,連死人皮都敢扒,可見貪財。
而且當時那情況,我都醒過來了,她臨跑也沒忘了把我的表給摘了,更可見她貪財的程度。視財如命,說的就是這種人。
再說現在,我正處於‘昏迷’當中,當然,這昏迷是我裝出來的。
而那兩人為了錢,本是扒死人皮的人,能發一回善心救我,更可見一斑。
但我不怕他們貪錢,缺陷越是明顯,我越是好利用。
在他們想著怎麼靠我大賺一筆的時候,我已經在想著怎麼利用他們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