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計劃,陳浩雲檢索一番,選定了一個隻有七八個幫派成員,外圍成員數十個,地盤就隻有一個酒吧的小幫派。
幫派名懶得去記。
反正這個幫派是貧民窟中數以百計小幫派中的一個。
這個小幫派是販毒的,是那種三層轉包的經銷商兼零售商。
直接在酒吧銷售毒品,通過那二十來個外圍成員分發毒品。
因為是第三層的經銷商,所以賺得不多。
這也是隻有七八個真正的幫派成員,也隻有二十來個外圍混混,並且隻有一家酒吧的緣故。
這樣級彆的幫派,在這貧民窟中真是數以百計,甚至一條街都有十幾家這樣的幫派。
他們都是從那種有數十人的幫派中購買毒品,然後自用以銷售,也可以說是毒品販賣的終端了。
數十人的幫派就是二級經銷商,上百人的是一級經銷商,至於數百人的,那就是大勢力了。
彆看人數好像不多。
但各個都是擁有火器的幫派成員啊,而且還是都有固定收入的幫派成員。
說他們是武裝分子都沒啥區彆的。
數百人的大幫派為毛能夠和警察抗衡,不就是人多武器多,很多時候被規矩限製住的警察是沒法抗衡這些大幫派武裝的。
還有,七八人的小幫派都有二十幾個外圍成員,那數百人的大幫派,外圍成員就更多了。
如何區分正式成員和外圍成員?
正式成員是拿工資和分成獎金的,外圍的隻有便宜拿貨的資格。
所以不是幫派不想擁有更多的正式成員,這正式成員的增加,得和幫派的收入掛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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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養不了那麼多人就彆養,不然隨便一個衝擊,幫派就完蛋了。
畢竟不給錢的話,誰他喵的願意賣命呢?
陳浩雲因為有精神力,而且可以遠遠的延伸出去,所以他根本不需要貼身跟蹤,就隔著老遠,用精神力籠罩住被選定的小頭目。
開始通過精神力來打量這個小頭目的麵容、身高、習慣動作,口癖等等這些信息。
等跟蹤了幾天,把這小頭目給摸得透徹了,才滿意的離開。
對,陳浩雲沒有第一時間就把這個小頭目給替換掉。
他現在需要用那個破產商人的身份,去城中心那邊買個公司來。
這公司暫時就隻需要個外殼就行,方便以後有需要可以用這個公司做生意。
畢竟很多生意,黑幫來做,就是違法的,但正規的公司來做就是合法的。
所以陳浩雲需要有這麼一個公司。
不先替換那個小頭目,自然是知道替換了小頭目,就得開始執行篡權行動,暫時沒功法去買公司的事。
而且這公司是越早擁有越好。
畢竟有了公司,他直接就可以網上或者電話來命令公司的員工做事。
可比小勢力首領莫名消失大半天的去買公司強。
所以陳浩雲變成那個破除商人流浪漢的樣子,準備好他的身份證,以及現鈔,準備去城中心找律師幫忙買個公司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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