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浩雲溜溜達達的回到總部夜總會。
昏暗燈光下,濃鬱的香水、酒精、香煙,還有各種體味重等等氣味混雜在一起的味道,直接讓人作嘔。
而且抬眼看去,舞台中央是鬼哭狼嚎,周邊卻也鬼影重重,簡直就是個魔窟。
陳浩雲本身自然是不習慣這種環境。
但他扮演的羅德,卻如魚入水,很是愜意舒服的搖頭晃腦的沒入人群中。
搖搖擺擺的朝著二樓走去,一路和幫裡的成員打著招呼。
痞子幫人數少,陳浩雲當初盯梢的時候,也把幫中人員給認識一下,所以根本不會有認錯人的事發生。
來到二樓,幫中成員的聚集地,這裡分成幾個辦公室,都是幾個小頭目的辦公室,一般來說,其他小頭目不會隨意進入其他人的辦公室。
所以陳浩雲熟練的打開屬於他的辦公室,直接在老板椅坐下,抬腿交疊著架在桌子上。
雙手交疊腹部,閉眼開始思索自己要怎麼把痞子幫給占據了。
要占據痞子幫很簡單,把幫主和其他幾個小頭目乾掉就行,這樣隻有自己一個頭目存在,自然就當之無愧的晉升為幫主。
但麻煩的是,得把這事乾得不引起絲毫意外,就是說不要讓人覺得是自己以下犯上。
為毛要在意這個?
很簡單,痞子幫所在的這一條街足有2公裡長,是這座城市的二級街道。一級街道那是十幾公裡長的,那都是超級大幫派才能占據的。
兩公裡長的街道,痞子幫隻有一個夜總會當總部,並且以這個夜總會為中心點,對麵街道以及左右百米的範圍,就是痞子幫的勢力範圍。
這街道兩邊百米範圍內的店鋪,交保護費都是交到痞子幫這邊來的。
不過很顯然,痞子幫隻收錢不乾事,就是說沒有儘到保護的責任。
打劫偷盜時有發生,痞子幫不管。
但有其他幫派進入這百米範圍賣貨,那就是痞子幫的生死打敵。
看明白了吧,2公裡的街道,痞子幫隻占了百米的範圍。
可以說這條街道上,如同痞子幫這樣的幫派,有近二十個,這二十個幫派把這條街徹底瓜分。
而這條街是這二十個幫派的生存之基,自然不會願意被其他幫派侵占。
就是說,這條街的小幫派,其實是隱性聯盟,隻要有外敵,那都是聯合起來把外敵擋住或者趕走的。
二十個小幫派內部自然會有矛盾,比如兩三個毗鄰的幫派,為了客戶肯定會起衝突的。
但隔著遠的自然和自家沒矛盾,所以遠交近攻,在這條街道被玩得很溜。
在這種外麵有大敵,內部有小矛盾的情況下,這條街道在整個貧民窟中其實算是比較安穩的街道了。
畢竟這二十個幫派的首腦都有腦子,知道不能吞並鄰居,因為其他鄰居不允許。
在一番勾連後,隱約規定,那個幫派敢吞並其他幫派,其他人群起而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