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亂七八糟的,沒個正形。行啦,大家都辛苦了,早點休息吧。”
黃銘看看時間,都已經要到十二點了,倦意襲來,該早點休息了。
第二天,黃銘睡了個懶覺。大家都知道黃銘這幾天勞神費力的,也沒人去打擾他。
九點鐘都過了,黃銘才起來洗漱,吃早飯的時候,和梁老師聊了幾句。
兩人正說著話,許麗華帶著律師進來了,說道:
“老板,律師來了。”
黃銘熱情的打著招呼:
“來來來,請坐。”
這位律師據說是許麗華閨蜜加同學的表哥還是堂兄,許麗華介紹過一次,不過黃銘忘記了。
黃銘記得他在紐約一家著名律所任職,是自己公司的法律顧問;律師問道:
“老板,許總對我說,公司要成立一個黃銘慈善基金會?”
黃銘點頭說道:
“對,我準備把保爾森基金公司、房地產開發公司還有投資公司的收益都投進去。你看該怎麼操作?”
律師問道:
“老板是想避稅加慈善吧?”
黃銘說道:
“是這麼個意思,我不是很懂,所以想請你來普及一下這方麵的知識,看這麼做行不行。”
律師回答道:
“這麼做當然是可行的,米國的富豪們大部分都采取了這種方法。”
許麗華問道:
“能給我們說說嗎?”
律師解釋道:
“米國私人基金會成立的熱潮,是在20世紀初。洛克菲勒、卡內基、福特等多個財團領袖紛紛在那時成立基金會,從事慈善事業。
這背後的一個重要背景,就是米國遺產稅的開征和稅製改革的出台。
1916年,米國開始征收遺產稅,稅率最初就高達40。
8年後,為了防止有人把遺產變成生前贈予鑽空子,米國政府又開設了贈與稅作為遺產稅補充,最高一級稅率達到50。”
黃銘聞言有些驚訝,因為國內現時根本就沒有遺產稅這一說法。
按國內的傳統,父母的財產自動由子女繼承。有兒有女的,約定俗成,大部分由兒子繼承。
律師繼續解說道:
“也就是說,一旦米國富豪把全部身家以遺產形式留給後代,立馬就會被國家拿去一半。
而且,賬麵上的錢是不能拿來交遺產稅的,很多富豪股份之外的家產根本不夠交稅,變賣公司股份,就意味著要削弱對公司的控製權,那可是辛辛苦苦奮鬥了一輩子的事業。”
許麗華問道:
“帳上的錢不能交稅?那用什麼錢來交稅?”
律師解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