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媽媽生存指導!
李麗薩立馬回短信“我需要。”
那位陌生人秒回短信“到304法庭外麵的走廊見我。我在那裡等你。”
李麗薩立刻彎腰快速走過人群,打開門,來到304法庭外麵的走廊。
走廊裡有一位中等身材的上了年紀的白人男子。正是第一對離婚夫妻律師中的其中一個。李麗薩依稀記得他是為女方辯護的。
那位白人男子看到李麗薩,上前握住了她的手,說“我是麥克律師。我剛巧參加這次聽證會。剛結束。我剛剛閒著無聊用手機上了會網,看到你發的求救帖子。正好你的案子和我是一個法庭的,同一時間。所以我就自願過來做你的律師,看看能不能來得及。”
李麗薩看到這位律師,就像是看到了救星,心裡高興的說不出話來。
麥克律師說“你的案子是排第幾位?”
李麗薩說“第三位。這個結束後就是我的。”
麥克律師問“你有幾個孩子?多大?現在在哪?”
李麗薩說“一個。女兒。四歲。現在我朋友帶著她在法院外等我。”
麥克律師問“你有沒有什麼書麵文件給我看的嗎?”
李麗薩說“有,上次聽證會的法令和臨時撫養計劃。”
李麗薩說著,把手中的文件遞給了麥克律師。麥克律師拿著文件,打開304法庭的門,就近找了個地方坐下來趕緊看文件。李麗薩坐在他的身邊。
麥克律師和李麗薩坐下來不到五分鐘,第二位的聽證會就結束了。
秘書喊道“下一對是李麗薩女士和保羅大腳先生。”
李麗薩和麥克律師來到原告席,保羅和威廉律師來到被告席。
法官讓眾人一一驗明正身。
麥克律師說“法官大人,我在五分鐘前剛接手李麗薩女士的案子。現在我就是李麗薩女士在這次聽證會上的暫時代理律師。”
法官對麥克律師笑了一下,說“你倒是會找客戶。”
麥克律師笑著回道“李麗薩女士的英語水平不足以讓她自我辯護。時間倉促。這次聽證會又沒有安排翻譯。所以請法官大人允許我在這次聽證會上暫時代理她。”
法官說“準了。秘書,把他的名字記下。”
秘書把麥克律師的名字記了下來。
法官說“這次的聽證會是由被告方發起的。威廉律師,你有十五分鐘陳述理由。”
威廉律師說“好的。法官大人。
李麗薩女士以及她的父母長期在中國精神虐待李麗薩女士和保羅先生的女兒李拉拉。李麗薩女士患有不知名的精神疾病。而李麗薩女士有此精神疾病,完全是她長期遭受到其父母對她的精神虐待。
李麗薩女士從她父母那裡學到了不正確的照顧女兒李拉拉的方式,並且運用到李拉拉身上。在上個聽證會裡,李麗薩女士當庭親口承認她虐待自己的女兒李拉拉,把當時才兩歲的李拉拉長時間關到衛生間裡,並且把衛生間的燈全部熄滅,從而通過恐嚇的方式來給幼小的李拉拉以精神上和心理上的虐待。
保羅先生和李麗薩女士長期共同在一起生活。保羅先生多次親眼目睹李麗薩女士使用此種方式虐待李拉拉。除此之外,保羅先生多次親眼目睹李麗薩女士長期並且多次把李拉拉一個人遺留在家裡。
所以保羅先生請求法官大人準許他擁有李拉拉的全部撫養權。李麗薩女士需要進行精神治療。精神治療後必須有法庭認可的精神評估的證書來證明李麗薩女士在精神上已經痊愈。然後才能根據李麗薩女士的精神狀況,給予李麗薩女士有限的在第三人監督下的探望李拉拉的時間來維持最基本的母女關係。”
法官說“麥克律師,你有十五分鐘時間來回複威廉律師剛才的指控。”
法官說完之後,一片沉寂。
麥克律師並沒有立刻陳述。麥克律師皺著眉頭在思索著對策。
李麗薩站在一邊非常的著急,但是她不能開口。
威廉律師把上次官司中已經被上一個法官否決的事情,又重新在這次的聽證會上提出。李麗薩知道,威廉律師明顯的知道這次的法官和上次的法官不是同一個法官。所以兩個法官對待同一件事情會有不同的判斷。
而且,這次聽證會應該討論李拉拉的撫養費問題。威廉律師又重提已經討論過的事情,明擺著想混擾視聽,從而達到讓保羅不再付撫養費的目的。
李麗薩知道上次聽證會發生了什麼。保羅和威廉律師知道上次聽證會發生了什麼。但是這次的這個法官不知道。麥克律師也不知道。
這次的法官是一個黑人女性法官。看上去很嚴肅。
大家都很安靜,在等待麥克律師開口。
麥克律師終於開口了。
麥克律師一個字一個字說的非常的緩慢,似乎在一邊說,一邊組織語言,一邊想對策。
麥克律師說“法官大人,您知道的,我在聽證會開始前五分鐘才接手李麗薩女士的案子。我根本沒有足夠的時間來了解李麗薩女士的案子。我沒有時間把她的撫養計劃讀完,我隻讀了第一頁。我甚至沒有時間去讀她給我的上次聽證會的法令。所以我了解有限。
我可以告訴法官大人我所了解的關於這件案子的情況。
李麗薩女士昨夜十點才從中國抵達美國s市。
在這之前,李麗薩女士和她的女兒在中國待了一個月。
李麗薩女士是昨晚十一點從她自己公寓的普通郵箱裡,在一堆廣告郵件和廣告包裹裡,發現這次聽證會的出席日期,以及對方的出庭文件。
剛剛我才把李麗薩女士給我的撫養計劃的第一頁讀完。這個撫養計劃有上次聽證會的法官的簽字,是有法律效力的撫養計劃。
但是在第一頁撫養計劃裡,我發現了一個非常不合理的地方。
李麗薩女士擁有她女兒的撫養權,是她女兒合法的監護人。
但是撫養計劃裡要求李麗薩女士在沒有得到精神治療和評估之前,她與她女兒是不能夠單獨在一起的,必須要法庭指定的第三方人員在場監督。
請法官大人想一下?上一次聽證會的時候,上個法官大人是依據什麼法律,判決李麗薩女士是她女兒合法的監護人,同時又要求李麗薩女士必須在法庭指定的第三方人員在場監督的情況下和她女兒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