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蠻荒養獅子!
鹿肉扛回山洞之後,一如既往,石名選了一塊三斤多的裡脊肉。
看著肉塊自言自語。
“要是當豬肉賣的話,恐怕得七八十塊錢。”
想不到自己一頓肉能吃這麼多,要是自己,還是之前那個屌絲男,恐怕都養不活自己了。
接下來就是醃肉的環節,現在有了陶器,石名拿了一塊雜質鹽,放在陶碗裡稀釋。
把鹽水倒進鍋裡,那隻碗裡就剩下沙子泥土等雜質。
用手指頭蘸了一點,用舌頭舔了舔,還是有點苦,不過苦味已經淡了很多。
沒有沙子泥土的鹽水就這樣簡單過濾了出來。
雖說部落以前有兩口陶鍋,但是石名不打算使用。
要是被自己折騰壞了,那部落豈不是沒有陶器使用?
今天燒製出陶器之後他第一時間選了一口鍋,兩隻陶碗,這幾件陶器是獨屬於他一個人。
愛怎麼用怎麼用,打壞了也沒事,再加上以後還要不斷的燒製陶器,部落裡是用不完的。
先把那塊鹿肉泡到鹽水裡,這樣鹽就能滲透進肉裡。
接著抓了一把藍莓,用石頭把藍莓碾碎,幾分鐘之後,他把鹿肉撈了出來,均勻抹上藍莓醬。
儘管已經做過很多遍,唯有這次加了鹽,味道肯定又會不一樣。
同時還拿了一塊魚,扔進陶鍋裡,放在炭火堆上,慢慢燉,魚湯終於是能喝到了。
巫就沒有石名那麼多的操作,用了一塊雜質鹽,直接抹上開烤。
巫手中的肉已經快熟,石名才拿著穿好的肉來到火堆邊。
“大王,這魚還能這麼煮的嗎?”
巫看著那鍋魚,不禁有些好奇,又有些不解。
以前他們也燉過,但是非常不好吃,他們隻喜歡用火烤著吃。
用火烤的魚不僅金黃酥脆,同時,用火烤過的魚,魚腥味也會變得很淡。
既不用擔心魚刺,魚腥味還少。
石名搖了搖頭,“我要喝魚湯!”
“喝魚湯?”
巫還是一臉不解,隻能想到可能大王做出來的肯定和以前會不一樣吧!
石名看了眼巫,擺出一副,加過鹽水的魚湯,又豈是你能懂的表情。
“哈哈,我烤的肉熟了,大王,那我就先吃了。”
巫接著就開始大快朵頤,毫不顧及形象,也對,在這裡誰又會去在意形象呢?
看著巫吃得津津有味,石名立刻想到了在古裝劇裡。
那些英雄人物,大口吃著肉,大口喝著酒,那種感覺一看就非常豪爽。
石名也無數次想過,要像那樣喝酒吃肉,如今夢想照進現實。
“大王,你烤的肉可以翻過來,肉快烤糊了。”
“哦!”
石名把肉立馬翻轉過來,想不到巫這家夥,吃肉狼吞虎咽,卻還不忘記提醒自己。
剛剛想著想著走神了,肉翻過來之後已經烤得金黃冒油。
“咕咕!”
看著金黃色肉排,忍不住吞了吞口水,肉香撲鼻而來。
忍不住用力嗅了嗅,。
“真香!”
同時,陶鍋裡煮的魚,已經開始沸騰,奶白色的湯汁,在鍋裡旋轉翻騰。
“你這麼快就吃完了?”
巫咽下最後一塊肉,口齒不清吐出幾句話。
“嗯,吃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