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斯眼珠一轉,停下筆“怎麼?你想和我一起去?”
“嗯。”莉迪亞使勁點點頭“什麼時候出發?”
“想去的話,再過兩個月吧。”費斯思考了一番“天氣稍涼一些,比較舒服。”
莉迪亞抿抿唇“還是儘快出發吧,我不怕熱的。”
和莉迪亞生活了這麼些年了,費斯早就摸清了莉迪亞的習性。這麼反常的舉動,他立刻來了興趣,起身攬住莉迪亞的肩“說實話,寶貝,什麼原因讓你突然做這樣的決定?我記得前兩次去美國的時候,邀你去,你還死活不肯呢。”
莉迪亞翻了個白眼,她可並不喜歡長途航行。這次嘛,是不得已而必須為之。
她搖了搖頭,死不肯說“行不行嘛?”隻抱著費斯撒嬌。
費斯最受不得莉迪亞這樣偶爾任性的孩子氣,覺得可愛極了,都想把她變小了時刻揣兜裡的感覺。傾下頭去親了親,拒絕不了索性就答應下來,自己跟在身邊,總不會出事。
費斯這麼想的,於是,一周後,兩人帶著大把行李,坐上了費斯自己航海公司的遊輪,往紐約而去。
直到四個月後,再也遮不住了,費斯才發現莉迪亞的“陰謀”,在紐約的宅子裡歡喜得大發雷霆“你!你瘋了嗎?!知不知道孕婦坐船很危險的?!你竟然明知道還上船!你是不是根本不想生我的兒子?!”
莉迪亞一撅嘴“我就是想生才跑來紐約啊,在英國我一個寡婦要是生個孩子出來,那不成了醜聞了?!我還要工作呢,哪能受這種事的影響?到這裡來,有你在,誰能知道這孩子是我生的啊?”
費斯頭皮都要炸了,說到底,這個小女人就是不想嫁給他!
明明不想嫁給他,卻願意為他生孩子!這這他這是成功還是失敗呢?!
費斯悲欣交集。
足月之後,上天似乎為了懲罰不知足的莉迪亞,讓她足足疼了一天一夜,才生出一個沙金色頭發,皮膚白嫩的漂亮小子。兩個月後,孩子的五官慢慢長開來,莉迪亞鬱悶了,費斯就笑了起來“這個長相,誰看到不知道這是你和我的孩子呢?莉迪,你真是掩耳盜鈴了。”
掩耳盜鈴這個詞還是跟莉迪亞學的,用在這裡真是再合適不過了。這孩子長得就是費斯和莉迪亞的綜合體,熟悉他倆的人,一眼就能看出來。
莉迪亞標誌性的上挑的眉眼,費斯性感的唇和臉形,還有他的發色與瞳色,合在一起漂亮極了,還很活潑,誰逗都不哭。惹得伯爵這個教父常常生出為了生個如此可愛的孩子想結婚的念頭。
小馬修一歲的時候,莉迪亞硬著頭皮,帶著兩個馬修回了英國。她以為會引起軒然大波,誰料到,所有人好象很有默契似地,提都不提關於非婚生子的事,一勁兒地誇小馬修長得可愛。直到她參加舞會,被人稱做“費斯太太”時,才猛地發現問題所在。
“費斯!”莉迪亞一臉嚴肅,也不叫費斯的名字了,直接喊他的姓“其他人為什麼叫我費斯太太?!”
費斯一點也不意外地挑了挑眉“你不是一向不理這些虛頭嗎?管你姓什麼,你都是莉迪亞就成了。”他自己就是私生子,可他不喜歡自己的兒子還要頂著私生子的名頭過一輩子。莉迪亞不喜歡上教堂,他有的是辦法。反正,兩年美國之行,誰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還不是任他說嘛。他說什麼,什麼就是事實。連求婚都省了,多美妙的事情。
“不,我的意思……”莉迪亞的話還沒說完,就被費斯用唇堵住了嘴“親愛的,我們再生個女兒吧?馬修這小孩子太皮了,我喜歡可愛綿綿的女兒……”
“誰管你……唔……”
作者有話要說說一下最初去紐約的設定哈,免得大家覺得我結束得太倉促。
1,在船上遇見了單身的布朗小姐(就是費斯以前大學期間的交際花的女兒),交談得知,她的婚事沒成,但壞了婚事,名聲也不好了,呆在英國更不好結婚。正好,庫珀夫人一家去紐約,她就跟著去了,聽說那裡遍地黃金,希望有個新的開始。
2,費斯對布朗小姐早已仁至義儘,與她的相遇不以為然,但是布朗小姐卻覺得他之前幫過她,現在也會幫她,就努力地貼了上來。
布朗小姐如此有魄力,莉迪亞並不討厭她,交談之下,發現她也許是經曆夠多,所以既很聰明靈活,還很冷靜,不是一般的貴族小姐。費斯對於她的熱情也就處於可有可無的狀態,一直到了倫敦。
3,在倫敦,伯爵來接,布朗小姐與他相識了。後來,莉迪亞懷孕期間無所事事,準備把彩雲出版社開到紐約來,於是,招來了布朗當下手。
4,最後,經曆了一番波折與誤會,布朗和伯爵成了。
這一段,要寫的話,最少也得十幾二十章。介紹一下美國比英國更加開放的風氣,還有黑奴運動什麼的,很費筆墨。布朗小姐和庫珀夫人就是我之前留下的伏筆。沒想到,最後被我劃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