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建波的小女友小玲見大家在吵架,她好像意識到了什麼。
“建波,快勸你們家的人不要吵了,要是他們不同意的話,咱倆還是分手吧!我乾脆回家去了!”小玲說著,作勢要走。
這可把苟氏他們擔心壞了。
吳建波趕緊拉著小玲的手,“玲玲,不要走!我會娶你的,真的,媽,你說是不是呀?”
吳建波趕緊看向了苟氏。
苟氏為了哄好這個城裡來的兒媳婦兒,也是一臉討好,“是啊,小玲,你彆著急,我們家是真心要娶你的!”
“那你們還吵什麼?”小玲嘀咕。
楊水水被她惡心到了,真是太做作了。
而且她還觀察到,這個小玲的手背上,竟然有紋身!
紋了一朵玫瑰花。
在這個年代,又是在鄉下,有紋身的人可不多啊!
哪怕是在鎮上,能見到紋身的也是屈指可數。
若是人身上有紋身的話,一般都是社會上的混子,給人感覺不倫不類。
反正現在還沒有特彆開放,這個小玲看來,可不是一般的女孩兒。
吳建波也不知道怎麼勾搭上的。
苟氏擔心自己成立的兒媳婦跑了,現在態度更加的堅決。
“就這樣決定了,明年,靜玉不去念書了,這筆錢留下來辦婚禮,女孩子總是要嫁人的,少讀點書,又不會死人,讀那麼多書做什麼?將來有什麼出息?老頭子,你說呢?”苟氏看向了吳老頭兒。
吳老頭兒也是和護短的,一直以來都對苟氏言聽計從。
愛屋及烏,他當然也是寵愛小兒子了。
“建華啊,你媽說得對,女孩子讀那麼多書做什麼?又不是不讓你們家吳天讀書,靜玉就彆上學了,先要解決你弟弟的婚事要緊啊!”吳老頭兒也勸說。
現在農村娶個媳婦兒特彆難,首先彩禮錢就要很多。
加上辦婚禮等等,都是要血虧一大筆錢。
苟氏和吳老頭兒都覺得,要是自己的兒子娶了一個城裡的兒媳婦兒,到時候她在村裡麵也有麵子。
覺得她家兒子本事兒大,自己臉上有光。
所以極力想要將小玲給娶進門。
楊水水聽到苟氏的話,她也氣得不行,更彆說吳嬸子了。
“吳奶奶,我想要問你一下,這些年,家裡的錢都是誰賺的?”楊水水詢問。
苟氏看了一眼楊水水,不屑地說了一句,“跟你有什麼關係?小孩子家的,彆管大人的事兒,你趕緊一邊兒搓泥吧去!”
吳叔老實,一直一言不發。
吳嬸子這時說道“我來說吧,這些年,家裡的錢,都是我們夫妻倆掙的,孩子他爸在楊大哥家乾活,每個月的工錢,都是上交了的,家裡的地,基本上也是我一個人種的,糧食那些賣了,我也上交了,我們夫妻倆出錢出力,現在連女兒的學費還要給我省下來,天底下哪兒有這樣的道理!”
“再看看小叔,他已經二十四了,這些年在外麵,沒拿過一分錢給家裡,爸,你們摸著自己的良心好好想想,你們這樣公平嗎?”
苟氏卻不以為然,她繼續說“我們是當父母的,現在是我們當家,你們的錢就該上交,至於建波,他這不是還沒成家嗎?你們哥嫂幫襯一下有什麼?你們還計較這些?你們才要抹著良心好好想想,這樣做對嗎?你們是兄長,是嫂子,長兄如父,長嫂如母,這都是你們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