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話的原話是在孟婧瑤那裡聽到的,沈華柔深覺有理。
又過了十日,離莊子開業隻差三日的功夫,萬氏的案子終於有了結果。
凶手真不是陳棟,是與河中村隻二裡之隔的一個老光棍。
老光棍好吃懶做半輩子沒娶上媳婦,每日靠乞討為生,好在村裡還有個土房子棲身,不至於流落街頭。
年紀大了之後,他也就斷了娶妻的念頭,要是哪天運氣好討得了幾枚銅板,除了吃之外他也存著,存夠了能進一回下等窯子的銅板,他便去一趟。
那天他就是要去,結果窯姐兒漲了價,他便就著那個錢打了二兩酒,揣著一肚子火氣一邊喝酒一邊往回走。
他跟萬氏是前後腳出的城門,他喝得醉醺醺的也得不快,但萬氏比他走得更慢。
他趕上萬氏的時候被萬氏詢問路,當時黑燈瞎火他也沒看清萬氏的模樣,隻看身型聽聲音判斷出是女人。
初時他並沒有往那方麵想,給萬氏指了路後便又顧自往家裡走。
走著走著他才生了邪念,本來是在罵窯姐兒,罵著罵著不知道怎麼就想到了萬氏。
心想天都黑了還在外麵,怕也不是什麼正經女人,還主動跟他搭話,更不會是正經女人。
跟那窯姐兒一樣下賤。
這個想法一出,腦子裡就跟瘋了一樣,隻想把在窯姐兒那受的窩囊氣都發泄了。
他在萬氏必經之路的一處小山坡後埋伏著,等萬氏從那裡經過的時候,突然竄出來撲倒了萬氏,再拖著萬氏到小山坡後。
那時候已經很晚,像他們那種因為特殊情況晚歸的人本就極少,更何況他們還在路上耽誤了不少的時間。
是以,根本就沒有人發現。
老光棍喝多了酒,又怒氣上頭,失手打死了萬氏。
等他發覺萬氏沒了氣,頓時就嚇醒了酒。
他癱坐在地看著萬氏的屍體愣了不知道多久,怕被人發現,他背著萬氏的屍體走到幾裡外的水溝才拋屍。
那個地方也是到河中村的畢竟之路,但那條水後恨深,又有雜草掩飾,平時隻是路過的話並不容易發現裡麵還趟著人。
之所以確定作案人老光棍,還是村裡人無意間提了一句好多天都沒見老光棍出門了。
查案的衙役秉著一個都不放過的原則搜查,去了老光棍的家中問話,結果家中無人,門上的鎖也落了灰,一看就是好多天沒人動過的樣子。
老光棍得知事情敗露,縣令大人又下令嚴查,他害怕之下就躲了起來。
他也並無什麼見識,想了半天的藏身之處,隻能想到藏去路上廢棄多年的土地廟裡。
土地廟並不大,白天他就卷縮在裡麵睡覺,趁夜深了再出來找吃的。
都這個時節了,外麵還能有什麼給他裹腹?
餓得實在受不了,他偷偷摸摸去就近的村裡偷吃食。
那戶人家因為是在村尾上,便在家裡養了一條狗看家護院。
老光棍才剛翻進去就被狗咬了屁股,咬住就不放。
村裡進了賊自然整個村裡都驚動了,老光棍被捆了半夜,第二天天一亮就被村民扭送到衙門報官。
這種事放在平時大多都是村長或者族老處理,根本就不會驚動官府。
但現在不是出了命案還沒有抓到凶手,村長便起了小心,也算立了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