揉碎玫瑰!
這一夜,明燭睡的很不安穩。
因為甜品店和江城一中的出現,勾起了她初中那幾年,並不愉快的過去。
不。
已經不能用不太愉快來形容了。
是,痛苦的幾年。
那幾年,她在明家被青春期的明甜當做撒氣包,在明父明母的眼中是家裡的保姆,在保姆眼中,是家裡多餘的第三者,透明人,發泄工作壓抑情緒的工具。
在學校,她還要儘力保護自己那淺薄的自尊心。
不讓朋友發現,她不是明家的親生女兒,隻是一個被丟在垃圾堆的野種。
不讓朋友知道,她一個月生活費就三百塊,吃飯都堪憂,所謂的減肥,隻是她沒有錢吃飯的托詞。
不讓同學明白,她身上那些看起來價值上萬卻並不合身的衣服,都是明甜身上淘汰了的,不穿了的,她才能撿起來穿上。
這樣的生活,雖然崩潰,但還能堅持。
直到初三那一年,學校舉辦元旦舞會,需要買一套三百塊的舞裙。
她買不起。
她回家,放下自尊,找藍冰要三百塊錢。
藍冰不願意。
對她還算好的明爸爸又不在家。
明甜剛放學回來,聽到明燭說的話,笑的人仰馬翻,指著明燭說,
“明燭,你給我跪下磕三個頭,一個頭一百塊,怎麼樣?”
難以想象,一個少女,居然能說出這麼惡毒的話。
藍冰不舍得教育明甜,隻是讓她彆再說了,拉著她,去給她輔導作業了。
明燭一個人站在空曠的客廳裡,
到最後,
她還是沒有要到三百塊。
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這樣
三百塊,三百塊就那麼難嗎。
為什麼?
她不斷地問自己,為什麼沒有三百塊。
這一切到底是誰的錯?
她在夜裡崩潰,捂著臉哭,卻生怕哭出聲,吵醒明甜。
那樣的話,她又會被扯頭發。
——這是她第一次想自殺。
結果,自然是未遂。
她一夜未眠,懷著麻木而又羞恥的心,去了學校。
交三百塊的舞裙費的時候,她無法說出,她沒有三個字。
她也隻有自尊心和虛榮心的,那個時候,她就15歲。
她故作自己有的模樣,把手伸入抽屜,摸索了一會兒。
或許是老天爺都看不下去了,
她在抽屜裡摸到了三張紙,拿出來一看,
居然是……現金。
三百塊,不多不少,剛好讓她度過了燃眉之急。
那一整天,她都是懸乎的,又伴隨著一種興奮。
可是她又不敢太高興,她怕那個錢會有人要回去。
她那個時候,在上學,沒辦法賺錢,也沒有錢。
她知道自己要學習的。
她心驚膽戰的過了一周,沒有人要錢,她終於放下心來。
元旦舞會那天,她跳了一場舞,成為全校的中心點。
明甜知道後,嫉妒的撕碎了她的舞裙。
她很傷心。
來到學校後,卻又在抽屜裡,摸到了一個小蛋糕。
很精致,很可愛,看起來就很香甜。
她不知道是誰放的。
但傷心的情緒被安撫了。
從此之後,每隔一天,有時候是好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