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命闖關!
真的,道士就站在其他普通平民老百姓的角度,和他的那些朋友,去想一下這件事情。
他自己都會懷疑自己不是一個好人的,因為所有的線索通通都指向道士了!
道士接下來估計會被冤死了,這是他預想到的第一件事情。
但後來想想也不太可能,因為人間畢竟講究的是證據啊!
即便是在重大的嫌疑人,但他也隻是嫌疑人啊,並不代表於凶手。
凶手和嫌疑人完全是兩個性質,這點道士是知道的。
就比如說有人去過案發現場,拿過凶器的也未必會是真凶,一切皆有可能。
可以通過很多合理的解釋去圓回來的,也就是說那些都是間接性的證據。
沒有實際上直接性的證據,所以不能夠給道士定罪的。
間接性的證據還是證據鏈中的一環,但是直接性的證據。
直接性的證據是最重要的,就比如說監控錄下了凶手殺人的過程,這個就叫做直接性的證據。
其實道士也想到了一個辦法,就是他現在馬上去自首,告訴大家這件事情。
但他這樣做之後,即便是他的朋友或者是其他普通平民老百姓會相信的。
但是心魔肯定不樂意啊,他還會控製道士呢。
心魔在道士的身體裡始終在威脅著道士,隻要心魔不離開道士的身體。
那道士一天都不會好過的,道士天天就像一個隨時會被利用的機器人一樣。
心魔讓他乾什麼他就要乾什麼,而這件事情還不能向其他人求救。
況且最重要的是沒人會為道士感同身受,沒有人可以同情和理解道士。
主要是表麵上看上去道士真的什麼事都沒有啊,那些人可能也是隻看表麵吧。
再說就算他們看事特彆準的話,也沒有那麼強大的修為和魔力以及武力值方麵等等。
總之他們看不到心魔的存在,也猜不到心魔的存在。
道士依然是見到其他人之後,都是表示笑意的那個表情。
他不能把情緒寫在臉上,尤其是那些負麵的情緒。
因為那樣會被心魔察覺到道士在為其他人發信號,讓其他人求救一下道士的。
可是換個角度想想,道士就算這件事情達成之後,其他普通平民老百姓也知道道士身體裡有心魔這個人物了。
想把道士救出來,讓心魔和道士永遠分開,可是他們也沒有那兩下子呀!
所以說告訴其他人的話也沒用的,反而還會激怒心魔。
倒不如一直壓著讓心魔,就這樣一直在道士體內老實待著呢。
這件事情還是挺麻煩的,如果讓道士那幾個隊友知道的話,他們會很怨恨道士的。
但是同時也能理解道士,因為道士的這種情況真的是迫不得已呀,就相當於一個人他迫不得已的犯罪。
但是請記住,法不容情啊!
任何東西在法律麵前他都是人人平等的,沒有人可以無緣無故的觸犯法律,一旦觸犯法律了,是必有懲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