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隻有一次,女孩兒依然印象深刻,因為在夢裡,那種場景不知道已經出現過多少次了,無數次在腦中不自覺地夢到那一晚,然後起床就要洗衣服了。
孫彩瑛:子瑜就是愛乾淨嘿。
“子瑜,子瑜,真不理我啦?”人有的時候就愛犯個賤,女朋友越鬨彆扭就越想逗一下,然後可能就逗出事了。
“哼。”
周子瑜放慢了一點步伐,不過卻依然把腦袋撇了過去,沒有說話。
明遠突然伸手握住了小家夥纖細的手腕,把女孩兒拉進懷裡,貼著她的耳朵說道:“其實呢,我恨不得現在就把我的子瑜吃掉,可是……”
“可是什麼?”
周子瑜忍不住追問了一下。
還有什麼能讓一個大色狼連回酒店都不願意了,除非他一點都不在意自己。
“現在又和我說話了?”
“那你就彆說!”如果現在不是在街上,周子瑜真想狠狠地在某人的腿上踢上一腳,太沒有正經了。
“因為我喜歡你啊,所以我想知道更多的子瑜,這是你的家鄉,是我第一次來到的地方,我想多走一走看一看,特彆是那些你生活過經曆過的地方。
子瑜,我喜歡你,包括曾經的你,那會令我更著迷。
我是在為了晚上增加情趣呢。”
男人前麵的話本來還令周子瑜挺感動的,結果最後一句把累積起來的氛圍破壞得一乾二淨。
女孩兒抬眼嗔了某個可惡的家夥一下,真是什麼鬼話都能被這個哥哥說的頭頭是道。
偏偏……她還覺得很有道理。
哥哥用心良苦,都是因為喜歡我,不然他應該急吼吼地答應回酒店才對。
金多賢:真是傻孩子。
兩個人的耳鬢廝磨在街頭上並不起眼,現在的年輕人越來越開放,當街親吻的都有,更何況一些小小的摟摟抱抱呢,完全不會令人感到驚訝。(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