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徐雪英回來的很晚,回來後就撲在床上哭了很久,不管其他知青怎麼勸怎麼問,她都沒說一個字。
晚飯也沒吃。
大約有一個月的時間吧,徐雪英一直很消沉,一個月後她就返城了,手續辦的急匆匆的,連同室的女知青都不知道。
那一段時間,秦紹強也沒有出現,秦母對外的說辭是兒子晚上起夜,不小心摔傷了腿。
結合這兩個人的表現,就衍生出來徐雪英和秦紹強情感糾葛的版本,大多數人認為秦紹剛做壞事了,他的斷腿就是懲罰。
萬乾紅和徐雪英的關係很好,心自然是偏向徐雪英,對秦紹剛這個弟弟百般看不上,就把這件事寫信告訴了秦紹剛。
無憑無據的事秦紹剛不能定秦紹強的罪,也就漸漸地淡忘了,這會腦海中突然就出現了這件事,再結合秦母的行為,可以實錘了。
看樣子歪打正著,還挺好使。
秦為民的小眼睛已經360度狂轉了n次,為了親生的種他得有所取舍了。
“我不用你管,你弟不用你管,你媽是親媽,她你不能不管,養她的錢你得出。”
賊不走空,高低得薅一嘴毛。
秦紹剛問派出所同誌,“父母多少歲子女應該贍養?”
“父母60歲以上或沒有生活能力時,成年子女要贍養父母。”
秦紹剛說:“我媽一沒到六十歲,二是有生活能力,還能下地掙工分,不屬合贍養條件。等她六十歲,規定多少錢,我就出多少錢。”
秦為民都不敢相信,這還是那個傻小子嗎?怎麼說到哪都有話堵著他?以前,可是予取予求。
其實秦紹剛一點也不傻,以前是部隊上的人,真要鬨起來影響不好,秦紹剛對軍營還是很眷戀的。
現在不是部隊上的人了,無業,鬨翻天他也不怕。秦紹剛覺醒了,秦家人就無計可施。
可這個保證還是要寫的,秦紹剛先前支出的三乾多塊錢不予收回;秦家不能以任何借口向秦紹剛索取錢財;秦母滿六十周歲之後,秦紹剛要依法履行贍養義務。
雙方都在上麵簽了名字,按了手印。
這邊一結束,楚聞鬆開口了,“輪到我們了吧?來來來,看把我們毆打成什麼樣了?打算怎麼解決?”
楚聞冬臉上身上有大麵積淤青,鼻子上的血已經凝固,弄花了半邊臉。
腿一瘸一拐的,不太敢走動,胳膊上也是,蘇憶安“合理懷疑”,胳膊骨裂或者脫臼。
首先,得去醫院做個檢查。
一聽說去醫院,秦為民一百個不願意,醫院好人都去不起,不是這兒毛病就是那兒毛病,何況是楚聞冬這樣式的,他們是真動手了。
噢,當場抓到了,楚聞鬆還能讓自己的親妹妹咽下這個明虧不成?
“警察同誌,那就公事公辦吧,我們已經報案了。”
警方這裡的處理很簡單,帶傷者去醫院檢查,然後根據醫生出具的檢查報告定秦紹強的罪。
若是傷情輕,會是拘留,承擔傷者的經濟損失;若是造成輕傷及以上,會是三年刑期,那是會坐牢的。
坐牢?秦紹強的人立馬就慫,抓住秦為民的胳膊,如同殺豬一般,嚎的驚天動地。
“爸,我不坐牢,你救救我,給她們錢就是了,坐牢我就毀了。”
不是毀了,而是沒有在外麵自由了,在外麵是少爺,去了裡麵憑他那個慫樣,估計狗熊不如。
“給錢給錢,咱家哪有錢?”
秦為民的意思哭一哭窮,能少賠錢,那可都是鈔票啊,從秦為剛手裡搶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