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沒有達到誹謗詆毀的程度。
因此給差評的行為不算侵權。
老板表示就算不侵權。
那他發帖內容上暴露了自家店鋪的信息。
這個算是名譽侵權了吧?
小夥辯解說帖子內容並沒有泄露店鋪信息。
是老板在下麵回複的時候自己泄露的。
法官經過核實確認了這種說法。
最終法官判定小夥的行為並非惡意。
僅僅是自己的主觀感受。
因此駁回了老板的訴求。
人氣+1……
人氣+1……
聽完了事情的經過。
評論區一片嘩然。
這個小夥太缺德了
知道這個人每次都給差評,竟然多到20幾次,為啥還接訂單,直接把他給拉黑!隻要是他的單就不接,也不送
相由心生,不好吃還點,而且連點20多次,次次給差評,這個說不過去了
一次差評並沒有什麼,但次次差評,就明顯想白吃了
樓上這小夥不太好,最少不好吃點完差評就不要點了,你還繼續點繼續差評,有點想不通
給法院差評
太壞了,不好吃,不點。現在做生意不好做
不好吃可以不點,小夥子給了二十多次差評,確實不地道!
沒有看明白吧,他在加班有時候很晚可能就一家店還在經營其它的多關門休息了,沒的選擇難吃也要點了,難吃也比餓肚子好吧
這個小夥子在糊塗法官的判決下,贏了官司,卻暴露了其低劣的人品!顯然他忽略了一個重要問題,如果把彆人逼到了絕路,那他自己也活到頭了
次可以理解,二十多次就是故意的了,老板可以找到它上班的公司,天天去鬨
有些行為靠法律約束,有些行為要靠道德約束!這小夥在法庭上雖然沒有輸,但在道德上輸得一塌糊塗了!
法院應該給每位法官建立一個點評機製的平台,差評多了直接下崗,看還敢亂判
小夥子人性太差,誰都不容易,你的心是黑色的嗎???
奇葩的點餐人,遇上奇葩的法官幫忙
樓上你做法官如何判?彆人又沒違法,還能怎麼判,這玩意他是道德有問題,能用法律處理?
斷彆人的財路,等於殺彆人的父母。好自為之吧!
不說小夥與店鋪最終法院判決如何!隻說小夥人品不行,我絕不會和這種人做朋友!有多遠離多遠,以免降低自個人品
這個劉某欠收拾,應該讓他單位領導看看這種人太陰損了
樓上那個老板看到員工這個德行,一定不敢重用
小夥能活到現在得感謝有《刑法》管著
法院判小夥無罪未必是好事!這樣明擺著砸人家飯碗,老板第一次上門是叫他刪差評,再上門,就不知會發生什麼事
換個人,這個點差評的小夥連哭的機會都沒有
這種人表麵上看似沒錯,其實都壞到骨子裡了,慎勸他身邊人,這種人絕不能交
平台推薦給你,你看還是這家,可以不點,不賣,這小夥子不講武德,斷人財路,如殺人父母,我點外賣,店家送錯了,我打電話給店家說送錯了,店家說免單行嗎?不要點差評,我說你放心不會點你差評的,都是在外麵打工賺錢不容易,後麵我點他家的,打電話給店家,叫他彆送錯了,他一聽就記起來了,送過來都是大份的,得人繞處且繞人
斷人財路如殺人父母,這個小人遲早會遭到報應的
麵對太過矯情習慣性差評的不良人員這樣無責的判決不合理
這小夥的老板應該考慮解雇這個品行不端的家夥!這種垃圾人會帶來更大的隱患!
差評會害一家人的生計!開一家店不容易的!善良一點!
店家不行給差評很正常
樓上不是單位食堂不是你家餐桌,一次兩次可以理解,點二十多次正常嗎?
點差評沒什麼,覺得不好吃給差評,下次就彆點了不就好了嗎!吃著人家做的飯還說著人家不好吃
我不會點外賣不過我隻是知道正常人的思維不好吃我就不吃了既然覺得不好吃還能訂二十多次這應該已經算惡意差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