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島國神社,你管這叫外賣員?!
吉蛻提了餐往目的地跑。
一路狂奔。
最後還是小小超時了一分鐘。
不過相比於人氣值收入。
這點小損失幾乎不值一提。
吉蛻看著直播間的錢包餘額咧嘴一笑。
目前的金額已經突破15萬了!
“哎,你們說,撿到彆人錢包,裡麵有駕照、身份證,問他要3000算不算犯法?”
吉蛻在路上走著。
旁邊兩個小姐姐在那邊討論。
吉蛻往旁邊湊湊。
原來兩個人正在看法學專家羅翔的視頻。
羅翔“我撿到有駕照和身份證的錢包,要你3000,否則我就不給你。”
“各位覺得定不定敲詐勒索?”
“有人說,撿到彆人東西,應當歸還原主啊!”
“這就學傻了,對吧?”
“我撿到彆人東西,能不能要錢?”
“當然可以要錢,道德生活都允許能夠要錢對吧?”
“那這何罪之有?無罪!”
“孔夫子都告訴我們不構成犯罪,他有兩個學生,一個叫子路,一個叫子貢。”
“子貢特彆有錢,子路以前混黑社會的。有一次子貢跟他老師說了一個事,當時魯國跟齊國屬於交戰狀態,魯國很多人都被齊國抓去做奴隸去了。後來魯國就出台了一個政策,隻要你從齊國贖人回來,你那個贖人的費用咱政府給你報,結果子貢到齊國出差,贖了好幾個人回來,最後政府要給他報銷,子貢說哎呀這點錢不用不用,我不差錢。”
“孔子說你這叫虛偽,而且最大的問題是你會導致人行惡,為什麼呢?”
“因為政府一看,哎呀,大家覺悟那麼高,於是就廢除了這個獎賞製度,那以後大家還想不想做好事?”
“所以大家好好想想,子貢的行為對不對?不對!”
“而子路跟老師說了一件事情。他說老師,我有一次撿到彆人一頭牛,結果那個農夫來找牛的時候,給了我一筆錢,我把牛還給他了。”
“孔子說你這做得好啊,要錢很合適啊!”
“這是孔聖人說的話,理解我的意思嘛?”
“法律的一個重要目的不是強迫人行善,是鼓勵人行善!”
人氣+1……
人氣+1……
這個觀點。
讓眾多網友有點分神。
說七說八的都有。
前幾天還看到一個新聞,撿到一枚鑽石戒指覺得是假的,就扔了,然後法院判賠失主,法官說你撿了就有保管義務,你扔了就你賠吧!
確實是有這件事,應該聯係谘詢一下羅老師
是的,有保管義務,法律也明確規定保管是可以收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