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暢回頭看去,剛好看到這個士兵倒地,那一聲‘殺馬’被他記在了心裡。
其實這個士兵跟隨他好幾個月了,平日間有說有笑,關係極好,沒想到,就這麼就要分開了。
但此時他來不及多想,因為戰鬥任在繼續,且非常殘酷。
呂暢麵色猙獰,緊握長槍一下子戳進敵人戰馬的脖子中,那戰馬大聲嘶鳴了起來,頸項吃痛,發狂般的跳著,一下子將背上的敵兵拋在地上。
“嘿嘿,果然好用。”呂暢咧嘴一笑,大吼道“弟兄們,先殺馬!”
噗噗!!
其實早有人這麼做了,一隻隻長槍探出,虎賁軍戰馬不斷重傷倒地,很多都是發了狂的奔跑,後果十分嚴重。
戰馬被傷,虎賁軍士兵憤怒不已,但凡有人要殺他們戰馬時,他們都挺槍都直取對方的腹部,因為那裡沒有鎧甲遮掩,能直接取對方的性命。
啊
腹部那個位置是十分脆弱的,但也極難擊中,因為隻有一個很小很小的縫,縫裡有軟甲,隻要戳破了軟甲,就可以戳進敵人的骨肉。
戳中了,敵人死;戳不中,那你就該倒黴了。
時間漸逝,雙方士兵都碰撞在了一起,貼身廝殺。
戰況,越加激烈了起來。
騎兵與騎兵之間,一旦近身交戰,長槍就失去了作用,優勢被淪為大樹的綠葉,成了陪襯品。
也許有人會問,長槍不是克製騎兵嗎?
但那是要有先天條件的,譬如敵人是騎兵,而己方是成群結隊的長槍兵方陣,這樣不混戰在一起,長槍就對騎兵很管用,一旦近距離交戰,長槍戰鬥力便會大打折扣。
原因很簡單,士兵們之間的距離不足一米,長槍沒有了足夠的使用空間,所以無法派上用場。
除非是像秦梁那樣的絕世高手,才能一力降百彙,不管使用什麼兵器,他都能運用自如,一旦揮舞起來,敵人連近身的機會都沒有。
至於那些力氣小的、槍術一般的士兵,就隻能使用戰刀貼身肉搏,才能起到最大的作用。
戰刀,每一個士兵都有配備,即是橫刀,長約三尺,運用起來極其方便靈活。
當兩軍靠近之後,虎賁軍士兵便舍棄了長槍,拔出了腰間的戰刀,朝呂暢軍士兵砍去,貼身廝殺,戰況越演越烈。
而呂暢看到敵人的戰刀好用,自然也是有樣學樣,一時間,戰鬥又進入天枰狀態。
淩楓無暇顧及呂暢那裡的戰鬥,因為他現在要注意的地方實在太多,雖然沒有親自上陣殺敵,但卻比親自殺敵更累;尤其是他眼皮子底下的戰鬥,已經頻臨敗退的危險。
一句話,沒兵了!
戰鬥打到現在,死的死,傷的傷,還站著的所剩無幾,如果非要說出個數量來的話,那絕對不足千人了。
兩千九百人的隊伍,如今不足千人,可想而知戰鬥有多麼慘烈。
但淩楓沒有心痛,他看到了一隻鐵血的隊伍,戰鬥剛開始時,士兵們還很懼敵,畢竟是第一次打仗,第一次殺人,多多少少都有些怕死,這是無法避免的;但當戰鬥進入白熱化後,所有人都殺紅了眼,就算被敵人利器擊中,也會在臨死前給敵人致命一擊。
這就是進步,一隻真正的精銳正該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