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蘇軍俘虜!
明星豔史(長篇小說)張寶同
第二章常副鄉長之死
剛從翻滾奔流的河水上麵的小石橋上走過,走到學校旁邊那泥濘的小路上時,一個人影在學校那邊閃了一下,朝著通往她這邊的小路追趕過來。她開始以為是哪個家長來找孩子呢。可是,那熟悉的身影很快就讓她認出那人是常副鄉長。
常副鄉長四十來歲,主管河澗鄉的文教衛生,利用手裡掌握的教師調到和聘用教師代課的權力,幾乎把鄉裡漂亮一些的年輕女教師都睡過了。所以,女教師們一見到常副鄉長,就象老鼠見到了貓一樣。所以,秀秀一見是常副鄉長來了,就想快快地走開,免得讓他跟自己來糾纏騷擾。
可是,這時,常副鄉長已經看到了秀秀,見她沒有朝著學校這邊走來,而是朝著河邊的小路那邊走去,就朝秀秀喊道,“秀秀,你去哪了?我正要找你。”秀秀愛答不理地回了句,“找我做啥?”便加快步子朝前走去。
可常副鄉長三步並著兩步就趕了過來,說,“我想找你好好談談。”秀秀停住步子,問,“找我有啥好談的?”常副鄉長說,“你不是想調到鄉鎮中心小學?”
秀秀是想往鄉鎮中心小學調動,也為此找過管教育的專乾和常副鄉長,可常副鄉長早就給她打過保票了,乾嘛又找她說這事,是不是常副鄉長又想變卦了?於是,她就停住了步子,轉過身來問常副鄉長,“找我有啥事?你說。”
常副鄉長嘻嘻一笑,說,“我給人家那邊說了,可人家中心小那邊人員超編,不肯接收。”秀秀不禁有些惱火,說,“那你給我打得是啥保票?”常副鄉長見秀秀認起真來,就笑道,“我既然給你打了保票,就自然是有我的辦法。但還得看你的表現如何。”說著,便厚著臉皮拉起秀秀的手,說,“走去你屋裡,咱們聊聊。”
秀秀當然知道常副鄉長的意思,他是想騙她上床和他睡覺。她知道鄉裡年輕漂亮的女教師差不多都被常副鄉長睡過來了。這話不是瞎猜的,而是常副鄉長親口告訴她的。其實,常副鄉長不告訴她,她也知道,不說彆的,就是學校的春燕老師和紅梅老師,雖說還沒結婚,也都讓常副鄉長睡過好些次了,因為她們都是民辦教師,要想在學校繼續呆下去,就得要轉正,要轉正就得要聽人家領導的話。還有溫校長,為了當校長,已經跟常副鄉長睡過多少遍了,不知怎麼就讓丈夫知道了,結果鬨得了個妻離子散。
秀秀雖然是正經八百從地區師專畢業的老師,但因為對象家住在鄉鎮,結婚後就要搬過去住,所以,她得要給自己以後的生活創造條件,再說鄉鎮中心小學的經濟效益也比嶺坡小學要好得多,不但工資從未拖欠,每月還能發二十元的獎金。為此,她找過常副鄉長,常副鄉長就有意刁難她,並利用檢查教學工作為由,來到學校要秀秀晚上留下來幫他抄寫一份文件,隨後,就以答應為秀秀辦理調動一事,強逼著秀秀跟他睡覺。
常副鄉長的哥哥是鄰鄉的書記,所以,沒有多少文化的常副鄉長就當上了主管文教衛生的副鄉長。這人一身的土氣,一臉的狡詐,不但重權好色,而且流裡流氣,讓人一看就打內心裡感到厭惡和膩歪。但為了能調往鄉鎮小學,秀秀那天晚上就沒有回家,在學校裡陪著常副鄉長睡了一夜。
本來,她想常副鄉長會信守諾言,可是,一聽常副鄉長這話,才知道人家是在戲弄她呢,不覺得就火了起來。她一下把常副鄉長的手閃開,說,“你彆拉我,你這個騙子。平時見你人模狗樣,沒想到原來是個騙子。”
常副鄉長見秀秀生氣了,馬上就陪著笑臉說,“你彆生氣嘛,我不過是跟你逗著玩呢。”說著,便再次拉住秀秀的手,說,“秀秀,我給你說,這些天我想你都想瘋了,一直想來看你,可是,王書記讓我去縣裡開會,會一開就開了三四天,本來會議明天結束。可是,我太想你了,就早早跑了回來,想跟你再親熱一下。”
秀秀再次把常副鄉長的手打開,說,“你想親熱,可以找春燕找紅梅,還可以找溫校長。乾嘛找我?”常副鄉長下下氣氣地說,“她們哪能跟你相比,你又年輕又漂亮又文靜又洋氣,簡直就跟電影裡的演員一樣,讓人看上一眼就迷了心竅,摸上一摸就再也忘不掉,睡上一覺就跟成了仙一樣。”
秀秀氣得不得了,就說,“你實話實說,你說過的話是不是跟放屁一樣?”常副鄉長說,“絕對不是,隻要你對我好,我肯定會把你的事辦好。”秀秀就問,“那你啥時給我辦調動?”常副鄉長想了想,說,“這事咱們還是到你的屋裡慢慢說好吧?”
秀秀的屋就在學校,那是一間十平米的房間,既是辦公室,又是宿舍。但秀秀家離學校並不遠,所以,秀秀晚上一般是不在這裡住的。秀秀聽著常副鄉長要去她的屋裡,她搖了搖頭,說,“我不去學校,你有啥話就在這說。”
常副鄉長見秀秀不肯去學校,見天色已黑,四周無人,便一下摟住秀秀的脖子,在秀秀的臉上親了一下。秀秀很反感地把常副鄉長用力推開,警告著說,“你再這樣,我可要喊叫了。”可常副鄉長卻說,“你想喊隨便喊,反正這裡沒人,你喊也是白喊。”說著,又要去拉秀秀的衣袖。秀秀一閃,說,“你彆老纏著我。我還有事呢。”就氣得咬著牙,快步地朝前走著。可是,常副鄉長擋著她的路,不讓她過。她沒辦法,就改變主意,決定不去鵬娃家了,轉過身子朝回走。
可是,常副鄉長還是追著她,並不停地拉著她扯著她。於是,秀秀就有些慌了,害怕常副鄉長老是對她糾纏不放,也害怕讓彆人看到了不好。因為鄉下人對男女之間的事情是看得很重的,特彆是秀秀還是個未婚的女娃,是要讓彆人看到她和常副鄉長在一起,一風傳出去,再添油加醋地渲染一番,那秀秀的名聲就要臭了。
這時,兩人就來到了小石橋邊。秀秀因為想擺脫常副鄉長的糾纏,也顧不得過橋危險,就快步地上了橋。她以為隻要她一上到橋上,常副鄉長就會老實起來,這樣,她就可以快快地走過小橋,擺脫常副鄉長的糾纏。
不想,常副鄉長還是不肯罷休,從後麵追了過來,在橋中間又拉住了秀秀的手。秀秀有些害怕了,說,“你不想要命了?”常副鄉長見秀秀害怕了,不禁有些得意,說,“隻要你答應我,我就放了你,要不,咱們就一起跳到這河裡,做水中夫妻。”
秀秀惱了,大聲喊道,“放開我。”可常副鄉長說,“你不答應我,我就不放你。”說著,不但把秀秀的手抓得更緊了,還哈哈地大笑起來。
秀秀躁了,用力一甩胳膊,把手從常副鄉長的手中掙脫了出來。可是,因為用力太大,而常副鄉長又毫無準備,被秀秀這樣一甩,身子一晃,失去了平衡,隻聽他驚叫一聲,便從橋上跌落下去。
秀秀被眼前的情景嚇得驚叫起來,對著落水的人影大聲喊道,“常鄉長常鄉長。”可是,常副鄉長隻在泥黃色的浪滔中打了個滾,便被洶湧的河水卷走了。
此時,天色已黑,四周無人,隻有翻卷的河水在發出著急速的追趕聲朝著下遊奔騰而去。秀秀望著暮色昏暗中的河水,呆呆地在橋上站了好一會,然後,便轉過身來,發瘋似地朝著橋那邊跑去。過了橋,她顧不得小路的泥濘和稀滑,一路跑著回到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