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這個男人和我們公司一個臨時工關係很好。
那個臨時工每天下班都要約他一起吃飯喝酒。
去年夏天的時候,那個臨時工為了炒股加杠杆需要貸款。
就讓這哥們當了擔保人。
這哥們人也老實,看對方天天和自己吃飯喝酒,人性也不錯。
稀裡糊塗就給對方擔保了下來。
就在這個禮拜。
他所謂的好哥們突然失蹤不見了,同時銀行的電話也打到了他的頭上。
聽到這裡,我不由的扯了扯嘴角。
同時對著監工開口道“哥,他擔保了多少錢啊?”
“這又哭又鬨的…”
“至於嗎?”
問的時候我是一臉輕蔑的。
在我看來,這擔保最多也就是十萬二十萬。
最多是過幾年苦日子,不至於這麼要死要活。
誰知道一聽我的言語,監工不由的笑了。
卻見他看傻小子的眼神看了看我,道“至於嗎?”
“他給人擔保了一百八十萬…”
“人家直接抽身撤了,鍋落他頭上了…”
“沒跳樓自殺就不錯了,還他娘的至於嗎?”
一聽這話,我當時就懵逼了!
好家夥…
一百八十萬…
還是幫彆人擔保的…
對方還他娘的直接跑路了!
這事情可真的天塌地陷紫金錘了。
震驚之餘,我不由的朝著監工問道“哥,那他找領導乾啥?”
“還能乾啥?”
聽到了我發問監工扯了扯嘴角“讓領導證明他是被騙的…”
“看看能不能給解除了這關係”
說到這裡,我都不由的為這哥們擦了把汗。
他給彆人擔保了,找領導接觸關係。
這不是犯了法找門房老大爺給自己減刑嗎?
最終在一陣鬨騰之後,這哥們直接被保安架了出去。
不出意外的話。
他這輩子就是替他的好哥們還債了……
所以在這裡奉勸大家。
除了自己父母之外,不論誰來都不要給對方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