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律處置,武男事實上也不大可能再有機會參加科考,還要挨一頓板子,與這個女子也隻能分開,因為得把人送回去。
不按律處置,隻取消功名,等於已是輕判,兩個勾勾搭搭的人還能繼續在一起。
爭執的最後,是文男說就這樣吧,讓他倆在一起吧,人還回來也就是讓我處理泄憤,其實也不可能再做我妻子。
武男和這女子都壞了名聲,加上武男不可能再參加科考,兩人雖然在一起了,但日子過得一直很清苦,隻能靠武男找點體力活乾乾。
而文男在進士放榜後領了職,從刀筆小吏乾到了縣令,而且多年前娶了個賢惠的妻子,生了兩子一女,日子前麵雖苦,後來就過得比武男強了許多。
如果故事隻到這裡結束,仿佛是一個善惡均有報的故事。
但偏偏還有後續。武男一生抑鬱不得誌,隻靠苦力謀生,“真愛”妻子嫌他沒本事,天天在家冷嘲熱諷。
多年之後,武男與妻子和離。
而這原來的妻子和離後,立刻去勾搭文男,又是青春裡共同的回憶,又是多年艱辛生活求憐愛,不知文男怎麼想的,還真就和她又好上了。
後來這文男,如今的縣令把那女人帶回了家,要納妾。
妻子見是這個女人,直接提了和離。
縣令有點慌,說這個女人這些年多麼不容易。妻子問:“我這些年陪著你從微末之處走來,我容易嗎?吃了那麼多的苦,過著拮據的日子,省吃儉用,送走了老人帶大了孩子,你當了縣令,以為日子會好過些了。你和我說彆的女人這些年不容易。”
妻子堅決要和離,縣令就慌了,想不納妾了,和那女人去說,不想那女人反而鼓動他與妻子和離,甚至休妻,但一個銅板不分給妻子,她沒錢,沒法生活就隻能乖乖聽話,讓丈夫納妾,而且是納貴妾。
這縣令居然又被說動,就如此辦理,說當初妻子的嫁妝已經全部花光,要和離隻能自己走,沒有一分錢,甚至首飾釵環都不能帶走。
妻子震驚:“當初艱難我花我的嫁妝來補貼家用,你感動落淚,說日子好了一定補償我。我把自己的首飾都賣了,用在生病的公婆身上,他們直到最後天年離世都體體麵麵的,而今你讓我身無分文的走。那我怎麼辦?去投河麼?”
長子勸母親不要鬨了,和父親道個歉,拿出主母風範,給父親納個貴妾。
這妻子冷笑:“貴在哪?兩麵三刀,東食西宿麼?”
小兒子走出來,對母親說:“如果母親走,我跟著,我找份行船當水工的活,我養您。”
縣令暴怒:“你縣丞主簿的活,體體麵麵的,你不要了?那以後不是我兒子,不要再進這個家門!”
這妻子看著小兒子落淚:“好,好,我們娘倆走。”妻子取下頭上僅有的兩釵一耳環,手上一對鐲子,寫下和離書,雙方簽章。
素衣素麵布鞋和小兒子離開了縣令府宅,身無分文走的。
上無片瓦擋風雨,下無立錐之地可臥床,當夜隻能去破廟裡蓋著茅草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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