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建昌侯!
好吧。
以我張某人的身份地位,還有以往的所作所為,做個好人看來沒希望。
那就做個壞人罷了。
隻要不違背民族大義,不殺人放火奸淫擄掠,做個壞人又何妨?
但再仔細想想,不殺人放火還能理解,但不奸淫擄掠的話,那還能叫壞人?
張悅。
不對,現在我是張延齡了。
“爵爺,地都收回來,地裡的秧苗乾脆一把火燒了,現在找人補種青秧應該還來得及。”
胸口掛著個“南”的家夥又回來了。
現在他已經知道了這群人的名字。
東南西北,名字分彆叫東來酒、南來色、西來財、北來氣。
整個一個東南西北、酒色財氣。
名字是張延齡給起的,名字要多土有多土,不過好處也有,那就是寓意清楚、簡單易記。
以南來色的意思,農莊在械鬥之後已被占領,但佃戶早前都已經播種了秧苗,因此佃戶都不同意收地,還要聯合一群讀書人來鬨事,這問題不走賠償途徑的話,看來隻有武力解決一條路可走。
果然是奸邪國舅張延齡的作風。
“燒什麼燒?老子頭上還有傷看不到?趕緊回城找人給老子包紮。”
張延齡實在沒心思跟這群酒囊飯袋的手下解釋,難道跟他們說,從今往後我張延齡要往好人的道路上走?
總需要找個借口先把眼前的事避過,至於佃戶的問題,大不了以後繼續找這群人租種就行了。
但南來色依舊不依不饒“如果不擺平這件事,他們定會鬨去官府,說咱強占農田……要給他們點顏色瞧瞧。”
“強占農田?地不是老子花錢買來的?”
張延齡一直以為,這不過是購買土地時發生的糾紛,現在看來好像還有彆的因素在裡麵。
他的話音剛落,不但南來色,就連旁邊幾個打手都用驚愕的目光望過來。
“爵爺,咱是買的,可比市價低了八成,那些人一定會去官府鬨事的。”
好家夥。
比市價低八成,還能叫買?
分明是搶啊。
身體這正主是有多不要臉?這麼為非作歹的事都能做出來?是說有個當皇後的姐姐撐腰,做事就可以不講原則?
之前還覺得打人是天經地義,現在看來完全是助紂為虐……
想了想這說法不對,身體原主是惡人,我替他繼續作惡,這能叫助紂為虐嗎?我是在幫自己作孽才對。
“來人,把剛才打人那小子抬著,回城把他送到官府去!”
張延齡感覺到自己的人生觀都要被顛覆,以後不但要當壞人,還要當大奸大惡為世人所不容,這條路不好走啊,但我張某人也不是吃素的,就算不好走老子也能走下去。
南來色一臉懵逼道“爵爺,咱不燒他們地裡的秧苗,還把人抬回城做啥?”
“當然是送到官府去治罪,他拿棍子打我腦袋你們眼瞎了沒看到?還有他惡意中傷朝廷,你們耳朵也聾了沒聽到?”
一群手下麵麵相覷。
打人的事,雖然大部分不是親眼所見,但事後分析就是這小子所為。
至於“惡意中傷”朝廷,真是好大一口鍋,就怕那小子背不起。
但既然張延齡都這麼吩咐,他們就隻有照做一條路可走。
一群人把一個倒黴蛋的讀書人給扛起來,就好像遊街示眾一樣,抬著往城裡走。
……
……
張延齡覺得問題有點大。
惡做了也做了,地買都買了,惡名也占了,難道還給退回去不成?
吃到嘴裡的,休想讓老子吐出來。
老子可不當冤大頭。
既然做了惡,那就要想辦法找補,他知道那些禦史言官肯定抓著今天的事不放,會跟弘治帝朱佑樘告狀。
那就先反咬一口。
你小子不是說我是奸國舅?那我就說你惡意中傷朝廷,隨便再給你編排一頓罪名,至少你先動手打我國舅的罪名是跑不了的。
不管你多恨我,先動手的理虧,我還手那叫正當防衛。
回去後老子就寫一份上奏送到皇宮裡去,一定比那些禦史言官走通政使司快多了,誰讓老子是國舅,連上一道奏章都可以節省步驟?
這就需要打時間差,必須要馬不停蹄回城先倒打一耙。
這一路上,張延齡聽了沿途之人的議論,心情更糟糕。
“大明有這樣的國舅,真是大明的悲哀。”
“應該把此等作惡之人就地正法!”
“如此惡徒,天打五雷轟!”……
還有更難聽的,說得好像張延齡就不該生下來,應該早死早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