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可愛!
為了獲得大哥的支持,沈嘉這幾天連學校都不去了,乖乖在家陪著大哥,偶爾也陪他去公司,端茶送水,遞文件,記個新行程什麼的,像個小助理。
周六的時候,沈帛休息,沈嘉和大洋彼岸的沈卿視頻結束後,悠悠達達的穿著居家服晃蕩到院子裡,沈帛坐在院中大樹下的搖椅上,手裡拿著一本閒書,似乎是某個作家的傳記,沈嘉知道這個作家,覺得對方雖然蠻有名氣,但寫的內容他並不感興趣,不知道大哥為什麼忽然看起她的傳記了。
沈嘉來到院子裡後,一屁股坐到沈帛旁邊的那張搖椅上,笑眯眯地說“大哥,自從小哥進了沈氏後,好像你出差的次數都變少了。”
沈帛難得戴一副眼鏡,聞言合起書放到一邊,把眼鏡也摘下來放到桌子上,閉上眼睛悠閒地說“要磨練他,就得單獨多派他出去看看,不管成功還是失敗,最起碼經曆過。”仿佛一次失敗損失十幾個億都是小事,最重要的是讓小哥迅速成長。
和沈氏比起來,沈嘉瞬間覺得自己的小公司連小打小鬨都稱不上,隻能說是在過家家,畢竟現金流還不到兩個億,不能比,不能比。
坐了一會兒,沈帛接到個電話,需要去書房處理事情,起身離開了。
沈嘉獨自坐在搖椅上,閒得無聊,把桌子上那本剛剛沈帛看的書拿過來,隨意翻開。
書的扉頁上有作家的個人簡曆,看了簡曆沈嘉才知道,原來這個作者曾經是個單親媽媽,也是剛大學畢業就收養了個小孩,小孩是聾啞人,當時她知道了小孩無人收養後,雖然是單身但毅然決然選擇領養,父母得知也是非常反對,但拗不過她,最終妥協,還好她大學期間一直有寫文,成績斐然,稿費不少,經濟獨立決定她可以完全支配自己的人生,可以把自己還有孩子照顧的很好,如今她已經快五十歲,三十多歲的時候遇到了現在的愛人,兩人結婚後沒有要自己的孩子,隻有領養的這麼一個小女孩,一直到現在,傳記就是將她從一個剛畢業的應屆生,領養女孩後的半生經曆記錄下來,非常精彩,沈嘉津津有味地看了兩百頁,還有生活碎片般的照片作插圖,竟然第一次感覺到了這個女作家的文筆魅力,同時也覺得文中那個聾啞女孩非常幸運,能夠遇到這樣的母親和父親,至真至純的一對夫妻,看到最後沈嘉都忍不住有些熱淚盈眶,還好他閉上眼睛緩了緩,淚意悄悄褪去了。
看完這本圖文兼備的傳記後,更加堅定了沈嘉要收養末至的決心,他其實早就想好了,就算畢業後,家人還是不接受,他依然會把末至接回來。
他現在隻是想儘可能的軟化家人的態度,不想他們因為這件事覺得他太任性,從而讓他們生氣傷心,對他失望。
雖然他就是很任性。
沈嘉發現,不管是上輩子還是這輩子,他總是很任性。
原來本性如此難改。
6月初的時候,沈嘉參加完班級散夥飯,兩天後如約參加宿舍散夥飯。
因為臨時有事,這次是所有人都在等他,傅和平是最早出現在烤肉店的。
胡雨說上次聚餐就是烤肉,這次是最後一次了,來一波回憶殺,繼續吃烤肉吧。
胡雨和劉一凡還有新室友一起過來的,過來的時候,傅和平已經坐在位置上了,他的衣著和當初開學穿的差不多,白襯衫,黑色的褲子,搭配一雙普通的休閒鞋,頭發來之前像是剛洗過,清清爽爽,這四年的大學生活讓他仿佛脫胎換骨,個子高了不說,骨架也更寬闊,有了少年介於青年的那種味道,之前因為眼神常常迷茫,或者說發呆,讓人沒察覺太多其他,如今他神情變得沉穩,便越發突顯他的奇特氣質,有一種上位者的氣勢。
其實是因為那雙眼睛有了閱曆的沉澱,顯得和同齡人略有不同。
胡雨坐下來後一巴掌拍在傅和平的肩膀上說“今天來吃烤肉,你穿白襯衫乾嘛,小心弄臟衣服。”
劉一凡說“弄臟了也能洗乾淨,怕什麼,全能洗衣服拯救所有油膩汙漬。”廣告詞順口就來。
新室友是個眼鏡仔,附和道“就是,什麼顏色的都給你洗得乾乾淨淨的。”
胡雨說“那回去的路上,白衣服弄臟了也不好看嘛,你看我都穿得暗色調的,耐臟。”
劉一凡說“你皮膚那麼黑,敢穿白的嗎?穿了不是顯得更黑。”
胡雨佯裝憤怒地推了劉一凡一把說“就你那張嘴叭叭的厲害,我們白著呢。”說完所有人都忍不住笑了。
傅和平笑著隨口解釋說“其他衣服差不多都收到行李箱了,就隨便撿了這件來穿。”
傅和平這麼一說,大家都理解,因為他們也都把行李收拾的差不多,畢竟馬上就要離校了。
傅和平話音剛落,沈嘉的身影便出現在了烤肉店的門口,他緩緩走來,眼中仿佛有星光,整個人都被身後的光芒籠罩,燦若星辰般飛揚。
傅和平還記得自己在醫院裡看到室友劉一凡和胡雨的時候,第一句問的是“沈嘉呢?”他既然住進了醫院,那麼向來很緊張他的沈嘉一定會出現才對。
在他見過父母,看過鏡子裡的自己後,便確定自己回到了還在上學時候的年紀,所以見到來看望他的同學兼舍友,忍不住問他們沈嘉在哪裡。
既然他回來了,那麼那個眼神永遠鎖定在他身上的男孩必定也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