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是怎樣煉成的!
身為英倫的首府,霧都市的街道充滿了古典的韻味。不同於華夏的雄偉壯麗,霧都的特點在於樸素而優雅,走在大街上,看著那一個個或是身穿風衣的紳士、或是頭戴輕紗的淑女,李越隻想這一幕保持永恒。
不同於前世喧囂的街道,在這裡,行人雖然來去匆匆,看上去這是個快節奏的大城市,但當你走進一家酒吧或是餐廳時,就會發現一切又是那麼的自然、放鬆。
輕風撩動了李越白長的長發,細雨就如同縷縷銀絲劃落他的身體。沒有冰冷,他所能感受到的,是一種愜意,特彆是在踏入這家名叫“藍色憂鬱”的酒吧後,在耳畔縈繞的布魯斯音樂使得他徹底放鬆了下來。
無論是因為這段時間瘋狂追憶導致的煩躁感,亦或者是來到這個世界後第一次約會的緊張感,都漸漸離他遠去。
但慢慢地,煩躁感又重新回到了他的心中。
他不喜歡霧都那舉止必須優雅,進入還必須穿西裝打領帶的餐廳,所以他選擇了在這家不錯的酒吧和大美女克裡斯蒂娜約會,一想著馬上能和這個金發碧眼的性感尤物約會,甚至是後續在發生些什麼,李越心中便激動不已。
但事實是,他坐在吧台邊喝了一杯一杯的酒,直到他都開始微醉了,卻還是不見人美女的到來。
“六點十七分。”抬起左腕看了看上麵的表,李越歎了口氣,眨眼間舉起杯子便將其中的酒水一飲而儘。他和克裡斯蒂娜的約定時間是五點三十分,而現在,已經過去了四十七分鐘了……
他被放鴿子了!
也恰好在這個時候,酒吧的表演台上,一個身穿黑色緊身背心搭著皮褲長靴,不施粉黛紮著長馬尾的靚麗女子走了上去,一邊唱著歌一邊彈奏起了電吉他。
“yeah!我知道這一切,是的,寶貝!”
“但你實在是太蠢了,我不得不選擇放手。”
“時光荏茬,我知道你是真愛我,但將來若是重逢。”
“你該知道,我會選擇與你擦肩而過,因為我們始終都是陌生人。”
“yeah!你知道這一切,對嗎,寶貝!”
………………
表演台上,那女子專注的彈奏吉他,口對著話筒賣力的歌唱,但她的唱功不敢恭維,雖然聲音還不錯,但歌曲中好幾段高音部分都顯得較為顫,看上去她唱的搖搖欲墜般,似乎下一刻就會破音。
但不得不承認,她還是沒有犯什麼失誤,完完整整的將這首在這個世界已經風靡了十年之久的《陌生人》給演繹完畢。平心而論,女子唱的還算不錯,但吧內的觀眾卻反響平平,甚至稱得上是冷漠。
沒有一聲歡呼,更沒有任何一個人鼓掌!就連坐在吧台邊買醉的李越也是麵露不屑,這首歌這個女人雖然演繹得一般般,但卻自以為聰明的改編了一部分,而改變的這部分卻是這首歌的精華所在,她改變演繹的卻是毫無亮點。
所以,在李越看來,這個女人唱的一般也就罷了,但胡亂改編卻是在侮辱這首名曲,沒辦法,誰讓他今天本來心情就不好,這首被演繹的歌還是他在這個世界最愛的一首歌呢?
也因此,當那女人抱著電吉他略顯失落的走下表演台時,坐在吧台邊的李越輕聲吐槽道“唱的一般也就算了,還瞎改編,吉他彈得爛還非要自彈自唱,這女人真是……”當他嘀咕完後又轉頭看向了表演台那邊,誰知道剛才表演的那女人卻正站在遠處緊盯著他。
就像是……聽到了他剛剛的吐槽一般!
“臥槽,這女的不會是聽到了吧!”將舉在半空中的酒杯放下,李越略帶質疑的與那女人對視,誰知道兩人才對望不到一秒的時間,那女人便已經轉身離去。
見狀,李越鬆了口氣,卻又不忘嘀咕道“其實聽到了也沒什麼,我隻是實話實說而已。這女的要真能跟我計較,那就是一個不懂得學習不懂得自我檢視的傻叉了……”
“你說誰是傻叉?”就在李越剛剛嘀咕完不到十秒的時間,那女人已經走到了他身後,語氣不善的問道。
“臥槽!你這耳朵要逆天啊!這麼靈!”被嚇得噴出了一些酒水,李越轉身看著麵來怒意的女人,解釋道“你是不是傻叉,得看你的行為舉止。現在的話,我還不完全覺得你是個傻叉。”
“你說什麼?”女子聞言將掛在身上的電吉他取下放到了一邊的椅子上,環抱雙臂冷眼注視著李越,她深吸了一口氣,厲聲道“聽著,無論我做了什麼事,無論這件事做的多麼不儘如人意,但你也沒資格評判我!因為你不見得就比我強多少!”
女子這話講道理其實說得是很正確的,如果這是前世時的一則微博,那麼正常狀況下李越看到肯定會點個讚。但現在的狀況不同,本就因為腦中殘破回憶而導致心下煩躁,現在又被放鴿子,李越的心情可想而知。
再加上的酒精的作用,麵對女子咄咄逼人的強硬態度,李越並沒有如同紳士般讓步,也沒有像色狼般見到美女就什麼事都認慫,他就跟個粗魯的鄉下漢子或是地痞流氓一般,毫不客氣的回道“對不起,雖然你可能不服氣。但恕我直言,與原來沒被你胡亂改編的這首歌相比,你演繹的這版確實很垃圾!唱得不好就算了,有些歌我唱得也不怎麼樣,人人都有缺點,但你憑什麼還亂改編拿來表演啊!我本來隻是隨意的點評一下你剛才的表演,雖然可能帶了一些主觀意識,但你要是不爽……你咬我啊!?”
現在是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就是在這麼一個時代,在紳士風作為民族文化的英倫一間酒吧中,麵對一個大美女,心情不好再加上酒精影響的李越說出了這麼一句無恥前衛的話——“你咬我啊!?”
“砰!”
但結果卻出乎了李越的預料,那女子沒有咬牙切齒狠狠的看著他,也沒有真的就來咬他,而是舉起手來直接了斷的一拳打了過來!不是巴掌扇臉,而是狠狠地一拳打在了李越腮幫子上!直接就將李越防倒在了地上!
這女的不按劇情走啊!這是一拳女超人?李越重生前的都市爽文裡所謂的潑辣女也沒這麼潑吧?
女子這一拳雖然將淩浩擊倒在了地上,但換做正常狀況下淩浩其實是可以馬上在起身的,隻可惜他酒喝的有點兒多,腦袋瓜子稍有些迷糊,恍惚著過了五六秒才從地上爬起來,待他抬起頭時,女子那背著吉他箱剛剛走出酒吧大門的背影深深印在了他腦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