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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的時候,於向念用招待所的電話給家裡打了一個電話。
“爸,我們回到平縣了,明天去肅城,是坐你戰友楊叔叔的車來的。”
於家順心說,這個老楊,這次辦事還差不多。
他前天才打的電話,今天就把人都接出來了。
於家順說“有什麼需要就跟你楊叔叔講,彆客氣。”
於向念“好。”
於家順又問“程景默呢”
“他就在旁邊,你要跟他講嗎”
“我跟他有什麼可講的”頓了頓又說,“等你們回來,讓他來跟我好好的講”
於向念同情的看了程景默一眼。
在招待所的澡堂洗了一個澡回到房間,程景默正在認真的謄寫的那些稿子。
“程景默,你怎麼不用我送你的筆”
程景默抄著稿子回“舍不得用。”
於向念哂笑,“一支筆,不至於吧,用壞了,我再買給你。”
“那是你送我的禮物。”
於向念眉梢揚起,“那我以後經常送你禮物,生日、結婚紀念日、情人節、七夕節、元旦節、中秋節、清,任何節日都可以送給你”
“結婚紀念日”程景默的筆頓住,“你記得我們結婚的日子嗎”
於向念“”
她訕笑著走過去,從後麵抱住他,下巴搭在他的肩上,“都謄了這麼多了,你寫的字真好看。”
程景默“”他就知道,於向念不記得
於向念在他的肩頭嬌滴滴的說“累了一天了,睡覺了。”
程景默又寫了兩句,將這段謄完,蓋上筆蓋,轉過身抱住於向念。
他將人放到床上坐著,自己蹲在床前,然後從衣服口袋裡掏出一隻金鐲子。
“我剛才已經好好擦過了。”他說,“你想戴在哪隻手”
於向念伸出左手。
她的腦海裡已經浮現出一幅場景。
周圍冒著粉紅的泡泡,程景默半跪著給她戴上手鐲,就像現代男人跟女人求婚一樣。
不錯
程景默以前沒跟她求過婚,現在剛好補上。
可現實卻是程景默把她的手都快捏成雞爪了,那隻鐲子還是卡在指關節那裡。
於向念建議,“不然弄點肥皂水”
“嗯。”程景默讚同。
他去弄了一點肥皂水來,在於向念的幫助下,總算是把手鐲戴進去了。
於向念洗了洗手,抬起手腕,認真的欣賞起這個手鐲。
金黃色的手鐲,外圈是一對龍鳳,這對龍鳳並沒有占足整個外圈,隻占了一半左右,倒是很精致。
龍鳳呈麵對麵的形態,雕刻的極為精巧,眼睛、羽毛這些地方,栩栩如生。
“程景默,你娘肯定是一個精致的女人,而且經濟條件不錯。”
程景默說“她應該不是解放軍。”
“嗯”於向念詫異,“你上次不是說她是”
“解放軍一般不會隨身攜帶這些貴重的東西。”程景默說“還有一塊玉佩,在我們家裡放著。”
“我想,她應該是資本家或是國民d,外逃了。嫌棄帶著我是個累贅,就把我扔了。她現在肯定有彆的孩子,早把我忘記了。”
於向念“那你出生時身上裹著的解放軍衣服,怎麼解釋”
“他們偽裝成解放軍,方便偷跑出去。”
於向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