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的手沒有受傷,很可能會成為比肩默裡·佩萊希亞的存在。”
盧克不知道默裡·佩萊希亞是誰,也不感興趣,“你們一直有聯係?”
“是的,這有什麼問題嗎?”
“你們之間都會談論哪些事?”
“音樂。這是我們共同的愛好。”
“你們有沒有談過,他當年犯下的凶殺案?”
“沒有,我對那些不感興趣。”
盧克試探道,“跟這種連環殺手接觸,你不覺得害怕嗎?”
唐吉·布倫斯反問,“他在監獄裡又出不來,我就算去探視,也不可能直接接觸,有什麼好怕的?”
阿米爾說道,“他這種人可怕的不僅僅是行為,而是思維和想法。
據我所知,一般人提起連環殺手都害怕,更不要說跟他們有聯係了。”
唐吉·布倫斯道,“我明白你的意思,我剛聽說他是殺人凶手的時候也感到害怕。
我甚至一開始不相信他就是凶手,我第一次跟他通信也是求證這件事。
後來我才知道,他之所以會殺人,是出於對音樂的熱愛,而這份愛太過深沉,又太過無力,讓他產生了絕望,才會做出那種不理智的事。
他和那些為了財色欲望殺人的凶犯完全不同。”
阿米爾微微皺眉,“聽你的口氣,好像還有些同情他。”
“說不上同情,我知道他做了錯事,但同時也他受到了應有的製裁,所以他才會待在監獄裡。
我隻是跟他交流音樂上的事,這並不違法。”
盧克換了一個問題,“你是不是有一輛黑色的雷克薩斯汽車?”
唐吉·布倫斯點點頭,“是的。”
“我能看看嗎?”
“為什麼要看我的車?”
“隻是看看而已。”
唐吉·布倫斯有些抗拒,“我可不認為fbi找到我,僅僅是為了看看我的車。
我拒絕。”
“ok。”盧克試探道,“十月3號晚上,你有開過這輛車出去嗎?”
“沒有,我那天沒有開車出門。”
“十月3號,你有將這輛車借給其他人嗎?”
唐吉·布倫斯遲疑了片刻,“沒有。”
盧克盯著對方,隱約從對方臉上看出撒謊的跡象。
盧克拿出死者格蕾絲·布隆伯格的照片,“你認識她嗎?”
唐吉·布倫斯拿起照片看了看,“沒見過,怎麼了?”
“十月3號晚上她被殺了。”
“這與我有什麼關係?”
“她遇害後,被人砍斷了雙臂,還留下了一個血跡符號。”盧克又拿出血跡符號的照片。
唐吉·布倫斯緊皺著眉,“麥克一直被關在監獄,他怎麼可能……”說著說著,唐吉·布倫斯仿佛想到了什麼,“你們是在懷疑我?
你們來這裡,是懷疑我是殺人凶手?
eon,我承認自己認識麥克,但認識麥克的人很多,這並不代表我就是殺人凶手。”
盧克意有所指,“十月3號晚上,有目擊者在案發現場附近看到了一輛黑色的雷克薩斯轎車。”
“nonono,這與我無關,你們找錯人了。”唐吉·布倫斯站起身,指著院外,
“請你們離開我家。”
盧克說道,“布倫斯先生,我們並不是懷疑你,而是希望你能一些對案件有幫助的線索……”
“叮鈴鈴……”阿米爾的手機響了,他走到一旁接聽電話。
“我說過了,我與這起案子無關,你們完全是在浪費時間,還是去調查其他人吧。”唐吉·布倫斯說完,轉身就往房子裡走。
盧克站起身,還想再說些什麼,阿米爾確實走了過來,輕聲道,“盧克,出事了。”
“什麼事?”
阿米爾看了一眼走進房子裡的唐吉·布倫斯,答道,“紐約警方又發現了一具屍體,屍體的周圍發現了相同的血跡符號,而且,死者的雙腿被砍掉了。”
“你確定是砍斷了雙腿,而不是雙臂?”
“我確認了,被砍掉的確是雙腿,而且他們在沒有發現斷腿,很可能是被凶手帶走了。
我知道這與血手麥克的作案方式有些不同,但警方在現場發現了血手麥克特有的血跡符號,他們覺得應該是同一個凶手所為,所以才聯係了我們。”
盧克看了一眼唐吉·布倫斯家的房子,隨後向著院外走去,“先上車再說。”
兩人坐進車裡,阿米爾一邊發動汽車,一邊問,“你怎麼看唐吉·布倫斯?”
盧克想了想,“這個家夥有些不正常,他肯定隱瞞了一些東西,最好找人盯緊他。”
阿米爾若有所思道,“我也有這種感覺,他讓我很不舒服,想法也很可怕,有這樣的父親,他的女兒一定很可憐。
而且,他對我們很抵觸,家裡很可能隱藏著一些秘密。”
“證據,我們現在需要的證據,否則他再可疑,也隻是憑空猜測。”盧克也有些鬱悶,一起案件還沒有查清,又有新的死者了,記者肯定不會放過這種大新聞,各大電視台會爭相報道。
fbi調查人員的壓力也會倍增。